环境规划与管理
一、名词解释:
:是一定空间内生物和非生物成分通过的物质循环、能量的流动和信息的交换而相互作用、相互依存所构成的一个生态学功能单位。
:是指构成人类环境整体的各个独立的、性质不同的而又服从整体演化规律的基本物质组份。包括自然环境要素(水等)和人工环境要素(生产力等)。
:是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要而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
:自然环境系统在一定环境容量和环境质量支持下对人类活动所提供的最大的容纳程度和支援阀值
:指某区域环境对该区域发展规模及各类活动要素的最大容阀值。
:指某排出污染物的浓度超过排放标准浓度的倍数。即污染物的排放浓度与标准排放浓度之比。
:即污染物的的绝对排放量与排放标准的比值。
:主要是根据国家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需要,建立环境生态指标体系,对某个区域或市区生态水平进行考核,以便对国家区域生态环境进行同意的规划和法制管理
:是指一个生态系统所具有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即在时间上具有维持其组织结构、自我调节和对胁迫的恢复能力。
:是指生态系统中的各个机体表面上看上去并无肢体损伤,叶片破坏等症状,但却呈现出物种活力下降,协调能力降低,缺乏竞争,代谢缓慢,种群适应能力下降,以至于物种减少,导致物种的多样性逐步丧失。
:是指一个地区或区域的生态环境条件以及所面临生态环境问题不对其生存和发展造成威胁,即该地区自然生态环境能满足人类和群落的持续性生存和发展需求,而不损害自然生态环境的潜力
:是反映区域环境容载力相对于其他同类地区的优劣程度。
:是反映社会经济发展受环境容载力的制约程度。
:是在分析区域生态环境空间分异规律、明确各生态区的生态服务功能、经济功能特征基础上进行的地理空间分区。
:是对生态系统客观认识和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应用生态学远离和方法,揭示各自然区域的相似性和差异性规律,从而进行整合和分异,划分生态环境的区域单元。
:运用生态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等跨学科的原理和现代科学技术来管理人类行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力图平衡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冲突,最终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运用可比的方法,在时间和空间上对稳定区域范围内生态系统或生态系统组合体的类型、结构和功能极其组合要素进行系统的观察和测定的过程。
:是指人类对生态环境有意识的保护,既保护人类生活于其中的生态环境和各种类型的生态系统,使之免遭破坏。
:以生态学和生态学经济学原理为指导,以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为主要对象,统一规划,综合建设,生态良性循环,社会经济全面,健康持续发展的一定行政区域。
:从人类—环境系统出发,通过全面规划、合理布局、使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达到既能满足发展经济满足基本需要,有不超过环境的容许极限。
:是指正确处理环境管理事务中上下左右、条条块块的权利,责任相互关系和沟通这种关系的方式。
:由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职权范围,把法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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