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
资助政策宣讲答疑会
主办: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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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贫困学生获得资助的前提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时间为新生入学一周之后;
。新生及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
,并不意味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永久有效。上一年度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再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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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项目
(一)国家设立的资助项目
固定、无偿资助,每年评定一次
不固定、无偿
固定、有偿资助,每年申办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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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校设立的资助项目
(学费缓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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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介绍
是由学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家长户籍均在贷款申请受理机构所在辖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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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贷款额度、时间及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
生源地贷款的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但最长不超过14年。
国家财政对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源地贷款利息全额补贴。借款人全额承担毕业当年9月1日之后发生的利息,并于毕业后第3年起按“等额本金法”归还本金。
贷款利率执行人民币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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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助学贷款申报时间原则上为每年5月。本学年已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的同学,根据实际需要向辅导员、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审核通过后,如实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个人信息采集表》。
学生工作处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逐一申报本年度需贷款的学生材料,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打印贷款申请表、贷款证明等材料并通知学生领取。
学校申报工作载止后,因突发事件急需贷款资助的学生,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教育局)负责申报并打印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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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时间原则上为每年7月至9月,贷款人须回到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办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贷款证明
(2)贷款申请表
(3)学生和家长的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借款学生凭生源地借款合同及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具的贷款回执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前(一般是9月中下旬)将盖章确认的合同回执原件寄送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否则视同学生撤销生源地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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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树立诚信贷款意识,遵照合同按时还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采用支付宝转账,直接汇入学校账户。款到账后,学工处会第一时间通知贷款人;贷款学生也可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及时查询到账信息。
按照《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规定,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补贴,但毕业当年9月1日起计算利息,毕业后第3年起按“等额本金法”归还本金。
诚信是立身之本,凡申办助学贷款的同学,必须遵照合同履行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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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毕业后不遵照合同按时还款的不良影响
贷款逾期后,将按照130%计收罚息。
对不讲诚信、不按时还贷或恶意拖欠贷款等明显违约行为者,相关机构将在报纸和有关网站公布违约学生名单、向违约学生就业单位通报违约情况、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载入全国生源地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等,违约学生在信用上就不良记录,今后在办理房贷、信用卡时就会带来相当大的麻烦,而且这个污点要保持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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