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病血毒片”违法广告案例分析
皮肤病血毒片简介:
生产厂家:君碧莎制药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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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展示:
广告宣称:该产品“6分钟杀毒止痒,10分钟清毒活细胞,24小时除癣换肤;透皮吸收,排毒速度超出传统药物200倍;一夜换肤看得见,绿色,安全,不损肝肾”等。
二、违法分析:
患者陈述:“用药第七天,你看现在吧,癣没了全好了,,癣全掉光了,身上就出现了血点,然后就长出了新皮肤,……绿色安全,不损肝肾,无副作用,……一到两个疗程基本治愈,各种皮癣症状完全消失,……保证永不复发,……”
涉嫌违反以下规定:
夸大功能主治。
说明治愈率和有效率的。(《广告法》第十四条)
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六十条“处方药可以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介绍,但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的规定。
药品广告不得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广告法》第十四条)
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广告法》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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