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保修合同书
2010年4月1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蛟河市分公司
乙方:吉林市船营区新生活制冷设备经销部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的维修、保养及其他相关服务,双方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负责维修的内容
1、设备数量:三菱空调30 台,海尔空调6 台,春兰空调7 台,利搏特空调4 台,合计47 台。
2、协议规定:乙方应对利搏特空调每月清洗一次,其它空调每3个月(季度)进行一次清洗、保养和维修,并做好空调各项维修记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全年要保证空调每天24小时正常运行,如出现故障,机房专用空调必须在6个小时内修好,各乡镇空调应在2日内修好。
3、保修责任: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保证空调正常运行的前题下,空调所有配件出现损坏时,均由乙方免费提供(本地难以修复的空调需送修的必须由专业部门同意方可调配维修)。机房专用设备空调每3个月更换一次过滤网,由乙方免费负责。
4、其他规定:如果空调出现故障,因配件采购不到时,乙方应给甲方机房更换相同规格的空调来保证机房设备正常运行。
二、甲方合同规定责任
1、双方根据合同约定按月结算,乙方为甲方按月开具正式发票,甲方分十个月付款给乙方。
2、本合同维护日期为2010年4月1日始至
2010年12月31日止。
3、费用结算方式为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年度维修费用为叁万壹仟元整。
4、对不按时间完成维修任务及障碍处理的根据费用折算扣留部分维护费用。
三、其它事宜
1、不可抗拒事件:如果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力,如战争、火灾、水灾、台风、地震、雷击、电源及其他人力所致造成配件损坏,均不在保修范围。
2、保修期限:自2010年4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3、仲裁:合同签订后,如果全同未涉及条款或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发生,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尚有及解决,则须按有关经济合同法规办理。
4、合同期内甲方根据情况有权终止合同。
5、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7260056 传真:
签订日期:201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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