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刑人员思想道德教育
传统文化篇
前言
社区服刑人员作为社会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大部分文化程度偏低,不学法、不守法而滋生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他们绝大多数缺乏中华传统文化的教育与熏陶,缺失传统道德文化修养,颠倒是非,混淆善恶,对一些丑恶的、该批判及抵制的思想、行为反倒认为是光彩的、学习的和奉行的,正因为迷失正确的方向,才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大力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树立正确的道德观,用传统文化的琼浆去润育罪犯,让罪犯在传统文化的熏陶中改恶从善,弃旧图新,与过去彻底决裂,在改造中实现自我。
正文
中华民族有光辉灿烂的古代文化,滋养了中华民族的子子孙孙,即使到了今天,也还需要我们去继承和发扬;在浩如烟海的古籍中,有许多格言、警句是古代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哲学家、军事家等的精辟见解,其思想深刻,语言精辟,历来为人们所传颂,许多耳熟能详,现在对我们开展罪犯思想教育仍然有一定的启迪和教育作用。
爱国传统教育
爱国如饥渴,"位卑未敢忘忧国","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祖宗疆土,当以死守,不可以尺寸与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烈士之爱国也,如家"。 中华民族从古到今都把爱国与否作为一条最重要的伦理道德原则来看待;对祖国是否忠诚和热爱,是衡量一个人的根本准则,祖国是我们生命的寄托,精神的家园,是我们进行生存繁衍的地方,爱祖国是对任何一个人最起码的道德要求。 用屈原悲投汨罗江、苏武牧羊十八载、岳飞"精忠报国"、陆游、辛弃疾、于谦、戚继光抗击倭寇、郑成功收复台湾、林则徐虎门销烟、秋瑾等历史上许多著名的爱国英雄或民族英雄的典型故事来教育罪犯,树立起强烈的爱国热情。
社会道德教育
德,国家之基也,"生有益于人,死不害于人","恩欲报,怨欲忘;抱怨短,报恩长","为善则流芳百世,为恶则遗臭万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 中华民族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道德文化永远是我们道德进步和发展的基础,它所具有的精神感召力和民族凝聚力也是我们民族走向世界的精神支柱。现代社会生活可以给每个人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但不论怎样自由都不能突破做人的底线。通过社会道德教育,使罪犯懂得人生的意义,在美与丑、公与私、荣与辱、是与非、善与恶、真与假等一系列观念上分清是非,告别昨天,迎接明天。
诚实守用教育
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君子养心莫善于诚,至诚则无他事矣","巧伪,不如拙诚","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言不信者行不果","小信成则大信立"。 不同文化、不同国家、不同民族都把诚实守信放在了自身道德规范中的非常重要位置。诚实守信是社会对做人的起码要求,所谓诚实,就是忠诚老实,不讲假话,所谓守信,就是信守诺言,说话算数,讲信誉,重信用,履行自己应承担的义务;诚实和守信,两者意思相通,是互相联系在一起的。诚实是社会的基础,也是个人价值实现的基础。教育罪犯认识到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坑蒙拐骗、不守准则、不讲信用、见利忘义、损公肥私、欺骗欺诈的现象、行为是可耻的,甚至是违法犯罪的,要坚决予以批判和抵制。
尊老爱幼教育
孝为德之本,百善孝为先,"孝子之养老也,乐其心,不违其志;乐其耳目,安其寝处","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孝道概念,是中国文化的基本价值观念之一;就个人而言,孝道乃是做人的根本,父母创下的家产家业,是子女生存与发展的基础,父母积累的人生经验,更是子女宝贵的精神财富。用历史上许多家喻户晓的人物及故事如木兰代父从军、黄香扇枕温席、王祥卧冰求鲤、董永卖身葬父等以及《二十四孝史》、《弟子规》等资料加以教育。 孝敬老人,基础在养,重点在敬,养是物质上的保障,敬是精神上的慰藉,只有养敬兼备,才算是真正的孝道。用动物中羊羔跪乳、乌鸦反哺的事例教育罪犯报父母养育之恩,开展孝亲敬老活动,增进社会和谐,关爱今天的老人,就是关爱明天的自己,形成敬老、爱老、助老的风尚。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是孩子的一面镜子,父母的言行举止、思想道德观念对孩子的成长甚至是一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为子女做好模范榜样作用。
团结友爱教育
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之。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兼相爱,交相利","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 团结、友爱指的是罪犯要认识到人与人之间互相团结、互相关心、互相帮助,无论是一个家庭、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团体,只有大家以实际行动搞好团结,才能有力量,才能使人心情舒畅,才能和睦相处,否则,只能是人心涣散、人心相斗,是一盘散沙,就没有凝聚力和战斗力,还会丧失人的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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