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巢政办秘〔2015〕45号
关于规范巢湖市政府网站新闻类稿件
报送基本要求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网站新闻类稿件报送工作,提高市政府门户网站新闻稿件质量和发布效率,及时宣传报道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重要活动,为我市发展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现就新闻类稿件采写、报送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稿范围
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主要工作,以及市领导参加的重要活动,突出重点,体现地方特色,及时、准确地宣传全市新常态、新亮点;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动态、工作举措、典型经验、先进事迹等。
二、新闻稿件要求
,重要活动和重点事件应在当日报道,一般性活动要在二个工作日内报送;
,不得选用与上级宣传口径不一致、明显失实、泄密的稿件。
三、稿件内容格式
新闻报道采用消息体裁,做到迅速、及时、简明扼要。基本格式是:标题、导语、主体、结尾。
(一)标题
1. 对原创信息力求简短、醒目、新颖、吸引人;
2. 标题最好限制在一行,不超过18个字。若某些稿件涉及版权问题需原封不动转载,以转载标题为准,但为保持页面美观,可选择恰当位置进行断行;
3. 标题上尽量避免出现标点、空格,遇特殊情况,可使用冒号、破折号、引号、书名号、括号、顿号;
4. 标题出现诸如“我市”、“我局”等字样,应该采用全称或简称;
5. 标题要求简洁平实,做到句型完整,句意表达完整,不产生歧义;
6. 标题中不可出现“今日、昨日”字样,如须标明时间,应注明具体日期。
(二)导语
导语要具备揭示事实内容、吸引读者的作用。
(三)正文
1. 文章段落的首行应空两格;
2. 转载稿件中出现“今天”、“昨天”而非当日发布的信息,应改为具体日期,或用括号标明具体日期;
3. 稿件中不允许出现“?”、“囗”或空格等符号;
4. 文中杜绝出现繁体字;
5. 文中或署名出现诸如“我市”、“我局”等字样,应该采用全称,比如“巢湖市”、“市规划局”等;转载信息“本报”应改为报刊全称;
6. 除特殊情况外,信息正文字体以内容发布系统默认值为准;
7. 文中标明具体事件的时间,应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日期;
8. 杜绝漏字、错字、别字和自造字;
“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上网信息不得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尖端技术方面的机密,不得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团结安定的信息;
10. 发布单位提供真实信息。在网上发布的信息由提供发布信息的单位负责人负责信息审核工作,认真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并承担信息发布后的一切不良后果。
(四)结尾
消息要迅速、及时,信息传递结束,消息也就结束,无需刻意的设置一个明显的结尾。
四、图片
1. 保证图片不变形;
2. 图形文件扩展名必须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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