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征〔2015〕22号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国土资(建)字〔2015〕151号文),需将南沙区黄阁镇莲溪村、()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莲溪村、乌洲村留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黄阁镇莲溪村、乌洲村(用地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分类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莲
溪
村
耕地
土地补偿费
莲溪村民委员会
货币
安置补助费
莲溪村民委员会
货币
青苗补助费
附着物补偿
按照现场清点结果,依照《广州南沙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计算货币补偿
莲溪村民委员会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货币
货币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分类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乌
洲
村
耕地
土地补偿费
乌洲村民委员会
货币
安置补助费
乌洲村民委员会
货币
园地
土地补偿费
乌洲村民委员会
货币
安置补助费
乌洲村民委员会
货币
林地
土地补偿费
乌洲村民委员会
货币
安置补助费
乌洲村民委员会
货币
坑塘水面
土地补偿费
乌洲村民委员会
货币
安置补助费
乌洲村民委员会
货币
其他农用地
土地补偿费
乌洲村民委员会
货币
安置补助费
乌洲村民委员会
货币
建设用地
土地补偿费
乌洲村民委员会
货币
青苗补助费
附着物补偿
按照现场清点结果,依照《广州南沙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计算货币补偿
乌洲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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