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说明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注意哪些?
外观设计保护客体
外观设计的载体是产品,其保护的客体是产品外援所体现的“新设计”,以“水杯”中国产品为例,外观设计专利所保护的是“水杯”的外观形状、图案、色彩等,这些新的“外观形状、图案、色彩”尤其是“外观形状”,不是用来解决技术问题的,而是追求一种美观和美感,这种外在的美观是通过在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体现出来的。对于专利客体而言,外观设计专利注重的是其审美性,而非技术性。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是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图片或照片的要求
(一)产品应提供视图
1、立体产品:产品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的,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即: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产品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或者急个毛的,应当至少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省略视图的原因。
例如:
2、平面产品: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一个面的,可以仅提交该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两个面的应提交两面正投影视图,并在简要说明中对产品为平面产品进行说明。
例如:
主视图后视图
3、成套产品:每件产品的视图名称前以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标注,并在编号前加“套件”字样,如:套件4主视图
4、同一产品的相似外观设计,应当在每个设计的试图名称前以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标注,并在编号前加“设计”字样,如:设计1主视图。
(二)图片的绘制
外观设计的图片应当参照我国技术制图和机械制图国家标准中有关正投影关系、线条宽度以及剖切标记的规定绘制,并应当以粗细均匀的实线表达外观设计的形状。不得以阴影线、指示线、虚线、中心线、尺寸线、点划线等线条表达外观设计形状。可以用两条平行的双点划线或自然断裂线表示细长物品的省略部位。图面上可以用指示线表示剖切位置和方向、放大部位、透明部位等,但不得有不必要的线条或标记。图片应当清楚地表达外观设计。
图片可以使用包括计算机在内的制图工具绘制,但不得使用铅笔、蜡笔、圆珠笔绘制,也不得使用蓝图、草图、油印件。对于使用计算机绘制的外观设计图片,图面分辨率应当满足清晰的要求。
图片中的线条应当均匀清晰,并不得涂改;轮廓线应当采用粗实线
。
(三)照片的拍摄
外观设计照片的拍摄应当使镜头对正产品的中心部位拍摄。照片应当背景单一,产品和背景有适当的明度差,并且应当避免强光、反光、阴影、倒影、衬托物。照片应当清晰地显示外观设计。
通常,若采用照片来表示所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专利权范围,则所有视图均应当提交照片,除非所提交的外观设计立体图或使用状态图的照片仅作为所提交的外观设计图片的参考,此时其专利权保护范围仍以外观设计的图片为准。
此外,照片不得采用复印件,且产品的照片中不得有任何与产品无关的陪衬物,必要时提交的产品使用参考图的照片除外。
(四)图片规范
格式要求:图片格式应为JPG或者是TIFF,
分辨率要求:应为72-300
尺寸大小:≤1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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