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具销售合同
餐具用品购销合同
餐具订购合同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
一致,甲乙双方就购买酒店餐具用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及清单
见附表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不含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及
其它相关费用等)。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甲方将样品送交乙方封存后,乙方向甲
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四、验收标准
1、该批货物均按国家技术标准验收,应随货备有合格证、原产地
证明、质保书、装箱单等证明文件。
2、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分品种提供样品交乙方封存,收货时以封
存样品核对验收。
五、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交货,每推迟一天,甲方每
天按合同货款总值的1%支付违约金。
2、逾期付款: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延期付款,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
约金,每推迟一周付款,则按合同货款总值的1%支付罚金,给予乙方补
偿。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
合同附件一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一切由于执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
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篇二:餐具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甲方:曲周大酒店(采购方)
乙方: (供货方)
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购买酒店餐具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及清单见附表一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整(含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等),。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乙方将样品送交甲方封存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货款。
2、货到甲方,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70%的货款。
四、交货方式
1、交货日期: 年月日 2、交货地点:曲周大酒店。
3、一般产品纸箱包装,特殊产品用木箱包装。五、验收标准
1、该批货物均按国家技术标准验收,应随货备有合格证、原产地证明、质保书、装箱单等证明文件。
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分品种提供样品交甲方封存,收货时以封存样品核对验收。
六、包装要求
均按国家包装标准,费用由乙方承担。七、服务承诺
1、全部货物送到甲方验收,如发现有破损、变形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条件更换。
2、乙方应备好一定数量相同品牌、规格、型号的货物库存,以备甲方补货。八、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交货,每推迟一天,乙方每天按合同货
款总值的1%支付违约金。
2、逾期付款:若甲方无正当理由延期付款,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推迟一周付款,则按合同货款总值的1%支付罚金,给予乙方补偿。
3、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正常开业,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九、毁约处理
甲、乙双方签订《购销合同》后,若任何一方单方面撕毁合同,则毁约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0%赔偿给受损方,自然灾难或战争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的毁约除外。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一切由于执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市平谷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篇三:厨具购销合同
购销合同
定作方:匆匆客(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 东莞市美厨厨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东莞市
合同编号:MC20140306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不锈钢厨具设备订作、运输及安装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遵照执行。
一、安装调试:
甲方提供厨房设备平面图及厨房设备清单,乙方根据甲方设备清单制作不锈钢厨具及采购厨房电器设备,并依照货物平面图纸负责将设备安装调试好。
二、合同金额:
1、根据设备平面图及设备报价清单内容,本工程报价总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
元整(¥112800元整)。(详见所附报价清单)
2、报价含安装调试费,运费自付。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在30%为定金,即人民币:叁万叁仟捌佰肆拾元整(¥33840元整);
2、厨房设备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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