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案编写与管理规定
本着教案编写、使用有利于教学,方便编写的原则,考虑各学科的不同特点,现对教师教案编写与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编写教案的意义
教案是在认真学习教学大纲,全面熟悉教材,了解学生的基础上编写的。教案是教师讲课的依据,是指导课堂教学、服务课堂教学的,也是检查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因此教师授课必须有教案且必须按学院规定的格式编写。
二、教案编写的基本规定
1、为了教学和管理的方便,要求教师按授课顺序编写教案,应在课前完成。
2、每次上课必须有教案,包括理论课、实验课、习题课、复习课等。
3、教案应以知识点、技能点(课题或节)为单位编写,一份教案所涉及的教学学时不得超过6学时。
4、教案编写必须注重质量,科学、完整、规范,对组织教学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起到很好的作用。
三、教案编写的格式要求
(一)教案首部填写说明
1、课程名称:与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名称一致,而非教材名称;
3、专业班级:即授课的专业、班级;
4、课题名称:即本课题或章节的名称;
5、拟定日期:教案编写的日期。
(二)正文的填写说明
1、课题学习目标:通过教学的实施,能使学生在知识、技能、素质等方面达到什么样的目标与要求,一般以简明方式列出。
2、教授要点:细化到二级标题。
3、教学方法及资料设施:按教授要点的一级标题填写。教学方法包括讲授、训练、录像、听录音、辅导课、习题与讨论课、实验指导、测验等;设施包括多媒体、投影仪、实物、挂图、教具、现场等。
4、时间分配:以教授要点的一级标题为单位分配时间,时间单位为“分钟”。
5、实施重难点及解决措施:重点是本课题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主要知识、技能;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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