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工作职责
学生会主席职责1 、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掌握各部的运作情况、工作目标达到与否,全权监督、指导学生会相应部门所承办的活动;团结学生会的各部门、各成员,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工作矛盾,加强学生会的凝聚力,以利于工作有效的开展。2、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及各班委成员会议,传达呼伦贝尔学院、小教学院的决议、指示。3 、起草学生会年度、学期工作计划、活动规划及各种决议。督促并检查各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向团总支及相关部门汇报工作,做好学生会学期和年度总结。4、负责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工作,经常召开各部门碰头会,听取工作意见,解决相关问题。监督、考核、反映各部门的工作情况。5、负责大型活动的全面指挥、协调。6、深入学生会各部门,了解各组织成员的工作状况,负责各组织成员的工作考核评比。了解学生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注意搜集、反映广大同学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7、加强与呼伦贝尔学院团委、学院学生会及相关单位的联系。完成交办的其它事务。学生会副主席职责1 、协助学生会主席开展工作。2、按分工负责学生会有关部门工作。3、负责所管辖部门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工作,协助解决相关问题。4 、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其它事务。学习部职责1、在学生会领导下,负责传达学院教务处有关教学方面的政策。2、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拓展素质教育的活动,落实社会实践活动,逐步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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