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4101-93
木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
Wood fire door-General
Technical conditions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木质防火门的产品分类、规格尺寸、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
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木材或木材制品作门框、门扇骨架、门扇面板的防火门。
2引用标准
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5464 建筑材料不燃性能试验方法
GB 5823 建筑门窗术语
GB 5824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
GB 5825 建筑门窗开、关方向和开、关面的标志符号
GB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 7633 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
GB 13685 建筑外门的风压变形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GB 13686 建筑外门的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GBJ 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 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 206 木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GBJ 210 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TJ 9 工业民用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3术语、符号、代号
、门扇骨架、门扇面板、耐火极限
达到
GBJ 45第
。
GB 5823的规定。为
MFM。
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3-01-20批准 1993-09-01实施
GB 14101-93
GB 14101-93
3
代号
4产品分类、规格尺寸
产品分类
按耐火极限分类为甲级、乙级、丙级木质防火门。
表
1
耐火等级
耐火极限
h 代号
甲 甲
乙 乙
丙 丙
规格尺寸
木质防火门的洞口尺寸、结构尺寸应符合
GB 5824的规定。
5技术要求
材料
木材
a.
木材的选材标准应符合表
2的规定。
,含水率不应大于
12%。当受条件限制,
除东北落叶松、云南松、马尾松、桦木等易变形的树种外,可采用气干木材,其
制作时的含水率不应大于当地的平衡含水率。
填充材料
填充材料应符合
GB 5464中第
7条的规定。
玻璃
GB 14101-93
GB 14101-93
制品名称
等级
门扇的立挺、
冒头、中冒头
压条、门
的线角
门心板门框
木材缺陷
Ⅰ
Ⅱ
Ⅰ
Ⅱ
Ⅰ
Ⅱ
Ⅰ
Ⅱ
活
节
节
径
不计个数时应小于(毫米)
10 15 5 10 15 10 15
计算个数时不应大于
材宽的材宽的(毫米)材宽的
1/4 1/3 1/4 1/3 20 30 1/3 1/2
个
数
任何
1延米中不应超过 2 3 0 2 2 3 3 5
死节
允许,包括在
活节总数中
不允许
允许,包括在活节总数
中
髓心
不露出表面
的,允许
不允许不露出表面的,允许
裂缝
深度及长度
不得大于厚
度不允许
允许可见
裂缝
深度及长度
不得大于厚
度及材长的
1/6 1/5 1/5 1/4
斜纹:斜率不大于(%) 6 7 4 5 15不限 10 12
油眼Ⅰ、Ⅱ级非正面允许
其他浪形纹理、圆形纹理、偏心及化学变色允许
注:①Ⅰ级品不允许有虫眼,Ⅱ级品允许有表面的虫眼。
②木质防火门如有允许限值以内的死节及直径较大的虫眼等缺陷时,应用
同一树种的木塞加胶填补,对于清油制品,木塞的色泽和木纹应与制品一致。
③在木质防火门的结合处和安装小五金处,均不得有木节或已填补的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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