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宪法的概念 P9 DD199
内涵:宪法一般是指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根本法法律地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宪法渊源是其外部形式,宪法规范是其实质内容。
本质:宪法是一个国家内的根本法,作为法律,它集中体现了宪法制定者的意志。在阶级社会尚存的历史阶段,宪法制定者的意志必然具有反映阶级斗争中各种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的功能,只有到阶级社会消灭后的共产主义社会,宪法才真正地能够反映全民的意志,成为全社会所有成员共同意志的产物。
分类:
① 根据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可将其分为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② 根据宪法的法律效力和宪法的制定修改程序的不同,可将其分为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
③ 根据制宪法的主体不同,可将其分为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
④ 根据宪法的实施时间不同,可将其分为平时宪法与战时宪法。
⑤ 在联邦制国家,根据宪法实施的产生与实施的范围不同,可将其分为联邦宪法与州宪法。
渊源:即宪法的表现形式,包括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
作用:
① 宪法的首要任务就是组织国家政权。
② 宪法创制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最大限度的地实现全体社会成员共同的利益。
③ 宪法确立与保障国家和社会基本制度。
④ 宪法是法治存在的核心要素与基本要素。
2、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P10
(一) 内容不同
① 宪法涉及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对外交往等各方面的重大原则性问题,具有根本性、宏观性和全面性的特点。
② 而普通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只涉及国家或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重要问题,它是宪法某一方面的具体化,其内容具有具体和微观的特点;并且是以宪法的有关规定为基础,不得与宪法规定相抵触。
(二) 效力不同
①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是普通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
② 普通法律的规定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三) 创制程序不同
① 宪法的制定、修改与解释机关往往不是普通的立法机关,必须通过特别的严格程序来进行。另外,宪法的通过也不是一般程序。
② 而普通法律的创制程序相对简单,其行为主体一般是由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专门的立法机关或者是享有立法职权的国家机关,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法规时享有较大程度的立法自由裁量权。
(四) 监督和调控的方式与手段不同
① 宪法理论上应由宪法制定者直接监督实施。在具体监督宪法实施的实践中,宪法往往将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授予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或者是专门的国家机关。
② 而普通法律的监督实施,既可以由宪法规定的专门机关进行,也可以由其他组织与个人进行社会监督。
3、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P13
(1)成文宪法
内涵:成文宪法是指在一个国家中用名称为宪法的成文法典来表现各种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规范的宪法。
作用:成文宪法是宪法规范赖以存在的主要形式,其特点是宪法规范明确、肯定、集中,方便了解等等。所以世界大多数国家都采用成文宪法来确定和表述宪法规范。
沿革:
①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颁布成文宪法的国家,在宪法学上一般将美国于1787年制定的美国宪法看做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该宪法至今生效。
② 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成文宪法是1918年的苏俄宪法。
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四次颁布了成文宪法。
(2)不成文宪法 P14
内涵:不成文宪法是指不具有统一法典形式,而散见于多种法律文书、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的宪法。宪法学上一般将不成文宪法视为宪法性法律。
特征:虽然各种法律文件并未冠以宪法之名,但却发挥着宪法的作用。
沿革:英国是实行不成文宪法的典型国家;英国宪法是由在不同时期颁布的一系列制定法构成的。采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目前主要指沿袭了英国普通法法律传统的少数国家。
原因:不成文宪法的形成是有其深刻的历史传统背景的,一般是因为在长期的创制宪法的过程中,采取逐渐完善宪法制度的方式,为了维护宪法秩序,不轻易对以前的宪法制度和传统加以改变,这样就产生了大量的相当于宪法作用的法律文件。
(3)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之比较
① 将宪法分为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主要是从不同的创制宪法的文化传统来考虑的。
② 在世界各国创制宪法的实践中,即便在实行成文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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