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黄金大酒店月度“璀璨之星”评选细则
一、评选目的
为提升团队凝聚力,加强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同时塑造一个良好的企业形象,通过实施有效的激励,为员工提供一种融洽和谐的氛围,一个以人为本的体制,一个自我实现的舞台,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及主观能动性,增强员工的管理及自我进取的意识,达到表彰先进,激励后进之目的,从而有效地提高员工整体素质,通过评选这一过程,号召全体员工要以身边的先锋模范人物为榜样,认真执行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以带动全体人员的综合素质及精神面貌的提升,调动员工整体积极性、稳定员工,激励员工不断进取,保持高水准的优质服务,给员工一个展现自我价值的空间,让酒店和员工之间有良好的发展平台,特制定本评选细则。
二、评选细则
(一)“璀璨之星”的定义:
“璀璨之星”是指在酒店工作中思想进步、道德高尚、工作敬业、富有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的先进分子,他们影响和带动着周围的员工为企业努力工作,奋力拼搏,是企业建设的骨干和中坚力量,是员工的优秀代表。
(二)评选原则:
1.“璀璨之星”人选应以各部门基层员工为主(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
2.“璀璨之星”人选能够获得多数员工的认可。
(三)评选条件:
1、思想积极进步,认同酒店管理模式和所倡导的酒店文化,并在实际工作中努力实践酒店的酒店文化;
2、热爱本职工作,勤恳敬业;服务周到热情,主动为客人排忧解难,在对客服务工程中以情服务,用心做事,受到客人的表彰,为酒店赢得荣誉,当月有突出为客服务事例。
3、积极参与管理,一心为公,树立正气,敢于同违规违纪现象作斗争;
4、善于创新,能够提出有效的创新、合理化建议;
5、能够快速反映客人的意见和投诉,满足客人的需求,向客人提供超常服务,成绩突出者;
6、及时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表现突出,多次受到部门或班组表扬,当月考评成绩列部门前茅者;
7、当月无客人投诉和重大责任事故;酒店质检及值班经理检查问题无直接责任的;
8、尊敬上级,团结同事,富有团队精神;生活中表现优良,品德高尚;
9、积极参加酒店组织的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
10、当月无请假,无迟到,无旷工等现象,当月未受到酒店考核。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1.“璀璨之星”的评选分为部门评选和酒店评选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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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月初,各部门依据“璀璨之星”的评选条件召集员工公平公正评选出“璀璨之星”候选人。
(2)名额限制:
餐饮部:4名; 客务部:3名; 前厅部:2名;
保安部:2名; 工程部:2名; 财务部:2名;
总办:1名; 物供部:1名; 营销部:1名;
后厨部:2名; 鼓岭:2名; 合计:2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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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部门每月3日前将本部门评选出的“璀璨之星”候选人名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上报总办审核,并参加酒店“璀璨之星”的评选。
(2)每月5日前(节假日可顺延),由总办部负责召集各部门经理,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候选名单,依据评选条件,评选出酒店月度“璀璨之星”,并报总经理审批。
(3)名额限制:
餐饮部:2名; 客务部:2名; 前厅部:1名;
保安部:1名; 工程部:1名; 财务部:1名;
总办、物供部、营销部:1名;
后厨部:1名; 鼓岭:1名; 合计:10名。
(4) 总办将“璀璨之星”评选结果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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