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社会审价操作程序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社会审价操作程序作者:佚名
时间:200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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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上海公司为了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结算管理力度,提高工程系统人员的成本意识,使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工作进入受控状态,特制订本管理办法,并要求工程系统的各部门按照本办法的具体条款进行操作,在实践中积累经验,从而达到完善制度,健全制度的目的。
2、范围:
小区住宅的全部单体及总体的建筑安装工程。
除小区住宅单体及总体建安工程以外,内部结算价在10-50万元的工程项目抽取10%送审,50-100万元的工程项目抽取50%送审,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100%送审。
对审计单位的选择和签约:
选择对象具有上海市甲级工程造价资质的机构。
由预算部和财务部共同商定提出初步选取审价机构名单,并由预算部和财务部负责合同条款的拟定和签约。
委托审计工作,须以合同形式进行,审批程序是:预算部牵头,财务部监督Õ分管副总Õ总经理。
3、工作职责:按已拟定的工作程序认真操作,提高业务水平。
4、程序:
零星工程结算送审的项目由财务部负责任意抽取。
计划预算部按公司原定结算审核程序工作,结算工作完成后,同财务部任意抽取一至两家具有上海市甲级资质的机构,由预算部把整套结算资料、竣工图送交审价机构,移交资料时须附资料清单,并做好签收登记。
结算资料中包括:施工单位的结算承诺书、结算备忘。
施工单位的结算承诺书内容:,包括图纸、鉴证单、价格凭证等;,可作调整,若项目的遗漏,施工单位均作让利给甲方,不作增加调整;,若由于施工单位的高估冒算,核减额大于5%,则两种取费标准引起的差额由施工单位承担。
结算备忘:甲、乙双方初审时审核情况,有争议的问题以及要求重点审核的项目的说明。
在送审期间,预算部和财务部一起参加审计工作会议,并保持良好沟通。
审计结束后,对审计结果进行复核与确认工作。
首先施工单位在审定单上签字、盖章。
在施工单位认可后,由预算部主办人员及部门经理进行复核确认,再将结算资料与审定单上报分管副总复核、确认,最后上报林总。
经林总认可的审定单盖章后,送审计事务所盖章签字。
甲、乙及审计三方确认后,则审计结果生效。
审计结果生效后,审计结果、整套结算资料返回计划预算部存档,做好退还签收手续。
5、送审周期:
预算部内部审核结束后10天内送审,审价单位审核周期为一个月,审核完毕,三方盖章后进行甲供材料等预算外款项的清理核对工作,完成后10天内付款。
6、评审工作:
计划预算部将会同财务部有选择地对审核个案进行业务评审,以求不断提高专业工作水准。审价的评审工作原则上由预算部和财务部共同操作。如财务部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事后可随时通过审价单位进行核实和了解情况。
7、支持工作:
因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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