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标准就业)
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概述1.1劳动合同概念我国《劳动法》第16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建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明确劳动权利义务,规范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行为的协议。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的核心,是确立双方当事人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形式。”1.2劳动合同特征劳动合同的特征是劳动合同区别于其他合同的特性。一般来说,劳动合同的特征有以下几点: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主体的特定性表现在,当事人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2、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地位上的从属性。劳动合同订立以后,劳动者一方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中去,成为该单位的职工,对内享受和承担本单位职工的权利和义务,对外以单位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用人单位也有权利和有义务组织和管理本单位的职工,把他们的个人劳动组织到集体劳动中去。
3、劳动合同在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劳动合同的内容不仅限于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而且还涉及劳动者的直系亲属在一定条件下应享有的物质帮助权。如职工女子就学、职工家属住房、职工因生育、年老、患病、工伤、残废、死亡等原因,部分或全部、
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力的时候,用人单位不仅要对职工本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而且,对职工所供养的直系亲属也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
1.3劳动合同分类1.3.1以劳动合同的期限为标准可以划分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这种分类是《劳动合同法》12条明确规定的分类方式。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12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五年以上的长期劳动合同;2)一至五年的短期劳动合同;3)定期轮换工的劳动合同;4)一年以内的临时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确定,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情形,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就不能擅自解除,各自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内涵“中国劳动合同期限的三种分类虽然形式上与其他国家劳动合同期限相近,但是,在实践操作乃至对不同期限劳动合同的价值取向上,可谓独树一帜,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劳动合同期限制度。”然《劳动法》中未对三类合同进行明确地术语解释,而《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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