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威道德教育本质观及其教育意蕴
众所周知,作为美国实用主义思潮的主要代表,杜威的道德哲学及其教育思想对20世纪的美国甚至世界教育观念的改造和教育实践变革都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甚至可以说,在美国现代教育家的教育思想中,几乎没有人能逃脱杜威道德教育哲学的恩泽或启发。因此,从本质上探析杜威的道德教育哲学及其本质,从而尽可能抽绎其道德教育理论观点的核心,对当前道德教育及其实践具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概括而言,杜威道德教育哲学的教育本质观,可归结为三个命题:教育即生活;教育即生长;教育即经验的改造。这三个命题成为理解杜威实用主义道德教育本质的关键所在,也是把握整个实用主义教育哲学思想的要核。笔者尝试从这三个教育命题入手探讨之。
一、教育即生活:杜威道德教育本质观的本体论言说
在杜威看来,教育成其为教育的第一个核心命题即是:教育即生活。其内涵大致包含两个方面:1、教育为生活所必需,因而教育要与社会生活相联系;2、教育要与儿童的生活相结合。这就是说,学校教育作为社会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应该与社会生活的节拍相一致。同时,教育应成为满足儿童真实需要和兴趣的一种生活方式,而不是为未来的成人生活做准备。对此,杜威在不同的场合反复强调他的道德教育目的:“教育的过程,在它自身以外没有目的;它就是它自己的目的”;“教育是生活的过程,而不是将来生活的预备”“我们探索教育目的时,并不要到教育过程以外去寻找一个目的,使教育服从这个目的。我们整个教育观点不允许这样做。我们所要做的,是要把属于教育过程内部的目的,和从教育过程以外提出的目的进行比较。”杜威:《道德教育原理》,王承绪等译,浙江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73页、291页。质而言之,在杜威看来,教育应当成为连结社会生活与儿童生活的中介,从社会需要和儿童的需要出发进行设计、调控、运行。从这个意义上说“学校必须呈现现在的生活——即对于儿童说来是真实而生气勃勃的生活。像他在家庭里,在邻里间,在运动场上所经历的生活那样。不通过各种生活形式或者不通过那些本身就值得生活的生活形式来实现的教育,对于真正的现实总是贫乏的代替物,结果形成呆板而死气沉沉。”“教育不是达到目的的手段,它本身就是目的,教育不是为成人时期做准备,从事学习也不是因为它以后有用。一个人教授道德不是因为某人将来要成为有道德的人;而是因为一个人现在就应该经验道德。”赵祥麟、王承旭:《杜威教育论著选》,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4页、143页。因而,与此相联系的一个重要命题是:学校即社会,学校生活应当是一种社会生活或至少反映社会生活的现实,“成为一个小型的社会、一个雏形的社会”。“学校即社会”的命题在此显然与“教育即生活”命题紧密联系,因为既然教育是一种社会生活,那么学校就应当是社会生活的一种形式,学校必须反映并呈现儿童现实的社会生活。
用杜威的话来说,就是:“既然教育并不是谋生的手段,而是与过富有成效和本身有意义的生活的过程是一致的,它所能提出的唯一最终价值正是生活的过程本身。这个生活过程并不是各种科目和活动所属的目的,各种科目和活动乃是整体的组成部分。”杜威:《道德教育原理》,王承旭等译,浙江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152页。杜威以此将其学校观概括为三个方面:简化社会生活;纯化社会生活;平衡社会生活。这意味着,教育不是谋生的手段,而是与有意义且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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