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子女考取高校奖励办法
为激励我厂职工子女努力学习,取得优异成绩,从本办法颁布之日起,凡参加高考的我厂职工子女,成绩优秀者给予一定的奖励。相关规定如下:
1 奖励范围
东风发电厂职工直系子女;
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或免试推荐被高等院校正式录取的职工子女。
高等院校指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校、学院。
2 奖励设置
被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录取为本科专业学生的,一次性奖励10000元;
被“一本”重点高校录取为本科专业学生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
被“二本、三本”高校录取为本科专业学生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
3 奖励程序
由职工提出申请(申请格式见附录),并附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送综合办公室审核后,经分管厂领导批准同意后给予奖励。
4 附录
被高等院校录取的职工子女奖励申请表
附录:
被高等院校录取的职工子女奖励申请表
申请时间: 年月日
职工姓名
所属部门
申请奖励金额(元)
职工子女姓名
性别
年龄(岁)
民族
高考时间
高考分数
被录取的等次
被录取的学校名称
被录取的专业
综合办公室审核意见
审核人: 部门负责人: (盖章)
时间: 年月日
分管厂领导审批意见
签字:
时间: 年月日
附件
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注:被录取的等次按“一本”、“二本”或“三本”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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