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子女升学奖励办法(拟稿) 为激励公司职工子女好好学习,努力成为国家的栋梁,为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尽一份力量,公司研究决定对考取高校的且成绩优异的职工子女给予一定的奖励。相关规定如下: 1奖励范围 公司在册正式职工及享受职工待遇员工的直系子女。 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或免试推荐被国家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正式录取的职工子女。 2奖励设置 被 985 工程(三本专业) 、或 211 工程(三本专业) 、一次性给予奖励 500 元; 除 985 、 211 之外的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录取为本科专业(一本专业) 的学生,一次性给予奖励 1000 元 被 211 工程或 985 工程高校录取为本科专业(二本专业)的学生,一次性给予奖励 1000 元; 被 211 工程高校录取为本科专业(一本专业)学生的,一次性给予奖励 1300 元; 被 985 工程高校录取为本科专业(一本专业)学生的,一次性给予奖励 1500 元; 被 985 工程高校排名前十的高校录取为本科专业(一本专业)学生的, 一次性给予奖励 2000 元。 3奖励程序由职工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录) ,并附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及考取院校的学费缴费单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复印件等送交人力资源综合部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给予现金奖励。 4附录 本办法自 2014 年起执行。 职工子女奖励申请表 211 学校和 985 学校名单(排名前十学校见此名单) 公司职工子女考取大学奖励金申请表申请时间: 职工姓名所属部门申请奖励金额职工子女姓名性别年龄高考时间高考分数民族被录取的学校被录取批次及专业人力资源综合部审核意见审核人: 部门负责人: 总经理审批意见“ 211 ”工程大学名单(截止到 2011 年3月 31日) 北京(26 所)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中央音乐学院北京体育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上海(9所) 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大学同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天津(4所) 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河北工业大学重庆(2所)重庆大学西南大学河北(1所)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山西(1所)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1所)内蒙古大学辽宁(4所) 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吉林(3所)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黑龙江(4所) 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江苏(11 所) 南京大学东南大学苏州大学河海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徐州) 南京师范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浙江(1所)浙江大学安徽(3所)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福建(2所)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1所)南昌大学山东(3所)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河南(1所)郑州大学湖北(7所) 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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