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机场旅客航站楼及综合换乘中心工程
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卫生部《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预案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北京新机场旅客航站楼及综合换乘中心工程
辖区内发生的急性职业中毒应急处理,亦适用于非职业中毒的应急处理。
二、总则
《北京市重点建设项目急性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定》、《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预案》,依据北京新机场旅客航站楼及综合换乘中心工程危机事件处理应急总预案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治安保卫事件及紧急情况下的意外事故时,能够快速高效、紧张有序地做好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财产损失和保障全体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不受到危害,维护建设工程项目的正常的施工生产秩序。特制的北京新机场旅客航站楼及综合换乘中心工程治安保卫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
。各分包单位应结合本预案,制定本单位处理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的实施措施,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实施,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分包单位处理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的实施措施,应当依据本单位所分管范围及要害部位防范特点,预计到可能出现的不同性质的急性职业中毒事件,有针对性地制定,做到简明扼要而又有可操作性。
三、编制目的
1、减轻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的危害,减少重大急性中毒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及时、有效地做好急性职业中毒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
2、工作原则
参加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援的医疗卫生救援人员应及时、主动了解应急救援的真实情况和工作要求,以减轻职业中毒的危害。
参加职业中毒应急救援的医疗卫生人员和队伍应分工明确,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援工作,达到迅速控制危害源、抢救中毒人员,及时指导群众做好防护的目的。
3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分级
(1)属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的职业中毒事件
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2)属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的职业中毒事件
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3)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的职业中毒事件
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四、组织体系及职责
根据《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北京新机场旅客航站楼及综合换乘中心工程承包总部成立急性职业中毒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作为负责全区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机构。领导小组由
项目经理任组长,成员包括各部门相关人员及主管医疗卫生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北京新机场旅客航站楼及综合换乘中心工程承包总部,负责全区急性职业中毒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
工程总承包部建立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处理小组
组长:吴继华、李建华
副组长:程富财、赵海川、熊计富
成员:高万林、曹海涛、李之政、支讯锋、曹庆岩、刘云飞、王旭、孙斌、程欣荣、武光辉、常松、孟维超、贾连生、田洋、苗志岗、汪洋、郭令宇、张利平、汪洋、辛江龙及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消防保卫管理人员。
信息组:赵海川、李之政、孙斌、王旭
救护组:熊计富、曹海涛、常松、贾连生、张利平
抢险组:支讯锋、付延滨、武光辉、孟维超
保卫组:程富财、高万林、苗志岗、汪洋、田洋
办公室设在安保部,办公室主任由曹海涛担任。
急性职业中毒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北京市大兴区政府应急委员会的指令,启动应急预案;依法统一组织、指挥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向区政府应急委员会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组建与完善职业中毒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制定职业中毒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专业人员进行有关职业中毒事件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经授权对外发布有关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的有关信息。
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件时,在事件现场设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其职责是:统一指挥、协调医疗卫生救援和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报告中毒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有关情况,提出有关工作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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