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乡下厨房食品有限公司
Q/XXCF 0002S—2017《米烧兔系列产品》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一、目的和制定过程
公司成立标准编写小组,依据产品特性及相关国家标准的编制标准草案,并报送5位标准或食品、标准化高级工程师审查,修改后报送宁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兔肉为主要原料,加入白砂糖、食用盐、食用植物油、香辛料、酿造酱油、酿造食醋、黄酒、白酒、花生、干香菇、芝麻、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精、红曲红、谷氨酸钠、抗坏血酸、D-异抗坏血酸钠、5’-呈味核苷酸二钠、辣椒红、柠檬酸、乳酸、亚硝酸钠、乙基麦芽酚)为辅料,添加或不添加山梨酸钾、乳酸链球菌素,经选料、休整、配料、腌制、熏烤、冷却、拌料、真空包装、杀菌、包装等工序而制成的米烧兔系列产品。
二、主要原辅材料要求
1、鲜(冻)兔肉:应符合GB/T 17239、GB 2707的规定。
2、白砂糖:应符合GB 317的规定。
3、食用盐:应符合GB 2721的规定。
4、食用植物油:应符合GB 2716的规定。
5、香辛料:应符合GB/T 15691的规定。
6、酿造酱油:应符合GB 18186的规定。
7、酿造食醋:应符合GB 18187的规定。
8、黄酒:应符合GB/T 13662的规定。
9、白酒:应符合GB/T 20822的规定。
10、花生:应符合GB/T 1532的规定。
11、干香菇:应符合GH/T 1013的规定。
12、芝麻:应符合GB/T 11761的规定。
13、食品用香精:应符合GB 30616的规定。
14、红曲红:应符合GB 。
15、谷氨酸钠:应符合GB/T 8967的规定。
16、抗坏血酸:应符合GB 14754的规定。
17、D-异抗坏血酸钠:应符合GB 。
18、5’-呈味核苷酸二钠:应符合GB 。
19、辣椒红:应符合GB 。
20、柠檬酸:应符合GB 。
21、乳酸:应符合GB 。
22、亚硝酸钠:应符合GB 。
23、乙基麦芽酚:应符合GB 。
24、山梨酸钾:应符合GB 。
25 乳酸链球菌素:应符合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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