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公章管理办法
(修订稿)
为规范公司公章使用流程,明确各部门和个人权限,确保按规定正确使用公章,严防遗失、盗盖,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司、部门公章及专业公章的使用均须遵照本办法执行。
二、凡新刻制公司、部门或专业公章时,须经使用部门经理初审同意,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到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刻字社刻制。
三、公章的保管
1、公司公章:由综合管理部行政秘书负责保管。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带出公司。
2、部门公章:职能部门的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各分部原则上不单独保留分部公章。
3、公司合同章:公司市场发展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4、业务公章: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5、设计出图章由工程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四、公章的使用
1、用印人员应填写用印申请单(见附表),按公章管理权限,报有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用印。
2、使用公司公章时,各部门应明确专人申请用印,原则上应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重大事项应报公司总经理审批,一般常用的常规报表或事情较明确、简单的资料也可由部门经理批准后用印
。分部使用公章时,应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如:投标书由市场发展部审核,总监委派、工程峻工验收等生产方面的事宜由工程管理部审核等。综合管理部根据用印申请单盖章,并由用印人登记签字。综合管理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用印人报上一级领导审批用印单,直至公司总经理。特殊情况下,需将公司公章带出公司使用时,应按规定填写用印单,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
3、公司合同章的使用由市场发展部制定具体使用流程和管理办法。
4、部门印章使用由本部门负责人批准,专业公章由相关部门制定明确的用印流程,按规定审核使用,各部门可参照公司用印单制定上述公章的用印单。各印章保管人员应完整登记用印情况,并由用印人签字确认。
5、各部门印章的管理办法和用印流程应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6、各部门和个人均不得越权使用印章。
五、公章遗失或被盗盖的情况处理
1、公章遗失时,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尽快采取补救措施,将损失或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2、当公章遗失或盗盖后,将视损失或影响程度,追究保管人或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若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者,应报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公章封存或销毁
1、封存:暂不用的
公章管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