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车操作规章制度
内蒙古健隆生化/淀粉有限公司内蒙古健隆生化/淀粉有限公司天车使用管理制度编号:JL/SB-GL-009起草人:姜爱磊审核人:卢勇跃审批人:周天舒二0一四年四月十四日内蒙古健隆生化/淀粉有限公司一.目的:明确天车(管理)责任,加强天车管理,消除天车事故及隐患。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公司天车的管理。
三.职责:
3.1:设备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设备部负责人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有监督检查责任。
3.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天车使用负责,天车的操作使用及维护保养应设专人管理,天车外借应与借用部门进行交接、天车出现损坏,由使用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修复。四.设备操作:4.1:凡使用天车人员,必需熟知操作按钮的启动方向、各种安全装置的作用和正确的吊挂、捆绑方式,否则禁止使用。
4.2:工作前应检查天车,吊具(如吊钩、吊环、钢丝绳等)是否安全可靠,无问题时方可使用。
4.3:天车在吊装时严禁超载。
4.4:吊运的物体必须吊挂牢固平稳后方可起吊。吊运时禁止同时使用两个以上的动作或斜拉,斜拽。物体旋转时,必须平稳后方可松钩。
4.5:吊运物体的高度必须高出运行线路上所遇到的物体,内蒙古健隆生化/淀粉有限公司但不得从人的上方通过。
4.6:禁止用吊钩吊人或人员乘坐在吊运的物体上。
4.7:操作人员在实施吊运工作时,应精神集中不得与别人闲谈。
4.8:捆绑、吊运具有尖锐边缘的物体时,需用木板等软料垫好,防止钢丝绳被切割损毁。
4.9:工作结束后应将天车开回停放处,将吊钩升至离地2米以上。
4.10:天车出现故障时要及时通知设备管理部门联系解决,严禁使用部门自行处理。本制度由设备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二:天车操作管理制度
天车安全操作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产品合格率和公司经济效益,特对天车操作作出以下规定:
1、天车由每组指定人员按天车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章操作。
2、操作者应接受培训,必须持证上岗,对设备进行正常操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保证正常生产,保证产品质量。
3、天车使用必须低于额定载重量。20吨天车载重不得超过18吨天车操作不得频繁点动,不得在其未停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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