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现场规章制度
为保持销售部现场井然有序,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能够以更高的职业素质为我们的客户服务,销售部关于现场制度方面有如下规定。
行政管理
严格执行管理部制定的案场考勤制度,不得弄虚作假。每天早晨前必须到达案场,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否则按考勤制度进行处罚。早8:00,晚18:00准时考勤。(根据销售情况,可每天依次安排二人值晚班,值晚班者晚到半小时,亦推迟半小时下班。)
案场人员早餐必须在8:00前结束,如果发现8:00后吃早餐者,罚5元。
案场人员上班一律穿着公司发放的统一制服。男性员工穿深色袜子和黑色皮鞋;女员工穿黑色皮鞋,穿裙子时必须穿浅色丝袜(肉色或浅灰色系列),夏季可穿着浅色皮鞋,但不允许穿着凉鞋和拖鞋。
早上8:30考勤时,所有人员应按规定穿好制服,仪容仪表未达规定者(如头发凌乱,男性不待领带、不剃胡须,女性不施淡妆等),罚5元。
工作期间外出:必须得到销售经理或销售主管的同意,所有人员外出都要做书面登记,若不做登记者,罚5元;若私自外出者,罚20元,并以旷工论处。
上班时间不佩戴工作牌者,罚5元。
上班时间禁止在控台及销售区内吃零食,违者罚10元。
置业顾问上班前检查销售资料是否齐备,工作时间内保持背景音乐呈播放状态。
置业顾问不得在销售区域内抽烟,与客户应酬除外,但不能主动发香烟于客户。
上班睡觉,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报刊,做与业务无关的事情,罚5元。
接待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销售桌和桌椅归位,违者罚20元。
柜台内只允许放电话、销售夹、计算器等办公用品,其余物品一律不准放。销售夹不得随意摆放,违者罚10元,遗失销售夹,罚50元。
案场的一次性杯子仅供客户使用,置业顾问使用一只罚5元。
故意破坏公物者,罚10元,并实行双倍赔偿。不小心损坏者恢复原状。
置业顾问上班期间不得长时间打私人电话(一般为5分钟),违者每次罚5元,若影响正常业务工作者,罚50元。
售楼部电话严禁拨打私人长途电话,如有工作需要,确需使用长途电话的,应向销售经理申请,进行登记后方可使用。如发现有私自拨打长途电话的情况,按所打电话金额的10倍进行罚款。
严禁拨打各类信息台,如有发现,一律按所打电话金额的20倍进行罚款。
严禁在任何销售资料上涂写,违者罚5元。
由置业顾问陪同客户去工地看房领取安全帽须做登记,如有遗失按同等价值进行赔偿。
办公用品实行一次性发放,并签字领取,丢失后将不再补发自行解决,如计算器等应照价赔偿。
中午外出用餐,用餐必须在半小时内解决,超过时间用餐者,罚10元。
案场内保持适度的背景音乐(不影响交谈),不得高声喧哗或与同事打闹,违者罚5元。
人员下班前应保持案场整洁,将所有门窗、灯光、电器设备关闭。非经需要,禁止擅自在售楼处留宿。
所有案场人员休息日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违者罚款50元/次。
业务管理
每个来人、来电必须做客户登记,若发现未做登记,罚10元。
接待客户严格按照轮排顺序,如超过两次指出仍不改正,罚款10元,并在此次轮排中被跳过。
电话铃声响3声以上无人接听,应接听的业务员罚5元/人。
每一批客户都必须热情主动,接待过程中始终保持微笑,如对客户态度冷淡,罚款30元/次,并停止接待客户一天。当月遭客户合理投诉一次,罚款50元;遭客户合理投诉2次,罚款100元,并扣除当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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