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民警执法风险透视
作者:陈鹏文章来源:监狱信息网
当前,少数民警因不能正确认识面临的执法风险而在实际工作中消极作为或不作为,成为目前执法中的
一大瓶颈。那么,基层民警到底面临哪些执法风险,又该怎样正确面对执法风险呢?
一、基层民警执法风险产生的原因。
1、监狱民警的职业形成了执法风险的特定性。
监狱民警作为国家刑罚的具体执行者,担负着对服刑人员实施惩罚和
改造的任务。监狱民警在对服刑人员实施惩罚和改造的过程中,必然存在改造与反改造的矛盾,也必然
会因为服刑人员逃避改造、对抗民警管理而形成执法风险。
2、法律法规体系不尽完善使民警面临执法风险。
由于《监狱法》本身并没有涵盖整个刑事执法活动,且规定比较
抽象,在很多问题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如对于服刑人员轻微袭警或故意挑衅民警以及
没有造成实际伤害的殴打民警的行为没有做出定性及如何追究责任的规定等,增加了民警执法的风险。
3、执法环境产生的执法风险。
一是因监管设施的相对滞后带来的执法风险。不少基层监区的监
管设施与当前监狱工作的高标准及狱情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不适应。如监舍内没有安装闭路监视系统,
重点部位没有报警装置,外劳现场没有相应的警戒设施以及民警个体的安全防护设备缺乏等。
二是押犯高度集中使执法风险增加。押犯的高度集中,使得服刑人员更容易产生交叉感染,民警不仅要
面临改造服刑人员的问题,还要面临如何预防服刑人员间的拉帮结伙,起哄斗殴(特别是一两名民警面对多名
服刑人员的打架斗殴很难有效处置,而处置不当的后果则由民警承担)。特别是现在随着大量涉黑、涉毒、涉
暴和高智商服刑人员被收押,这些服刑人员不仅犯罪手段凶残,而且犯罪方法日趋智能化,他们往往将对社会
的仇视心理转嫁到监狱警察,甚至为了逃避改造而采取暴力袭警、越狱等极端手段,近年来发生的狱内案件显
现出预谋性、凶残性、团伙性特点,部分民警因服刑人员的狱内重新犯罪而受伤甚至死亡就是很好地例证。
4、民警认识偏差形成的执法风险。
一是执法风险“夸大论”,即片面夸大执法风险,认为现在服刑人员难
管,执法风险无时无处不在,为“躲避”风险而妥协执法;二是执法风险“虚无论”,认为现在服刑人
员都相对集中,民警管理文明,就不会出事故了,因此在工作中置监管制度于脑后,随意执法。这两种思想观
念都极其错误,也正是有了这两种错误观念,更容易导致安全事故的产生。
5、民警执法行为不规范造成的执法风险。
一是执法不文明。表现为民警在教育管理服刑人员时用语不文明,态度生硬,或侮辱服刑人员人格,引
发服刑人员思想波动、情绪对抗甚造成安全事故;作风粗暴,打骂体罚服刑人员,或遇事不冷静,“激情执法
”,对服刑人员造成身体伤害,从而受到法律追究和纪律处分。
二是执法不作为。对服刑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甚至是故意挑衅现象不敢抓不敢管、采取听之任之和回避的
态度。不深入了解掌握狱情,管理缺乏针对性和超前性。
三是随意执法。①滥用执法的自由裁量权,如在计分考核上,不严格按规定条款奖扣分,而是随意变通
。②执法实践中,重实体轻程序。认为只要处理结果没有问题,程序的事可以变通或以后补正,甚至认为执法
程序和手续“麻烦”、“多余”,少数民警对服刑人员的处罚没有遵守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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