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服务年终考核表
零售药店名称:
年月日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扣分标准
考核评价
得分
考核负责人
一、医疗保险基础管理 28分
1、建立医保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职责明确,有指定专职医保联络人。
2
未达到要求每项扣1分。
2、建立健全各项配药服务管理制度,并将制度汇编成册。建立"四专"管理制度,有"四专"管理工作总结。管理工作有创新有特色。
15
无管理制度扣3分,制度未汇编扣2分。未建立“四专”管理制度不得分“四专”管理制度没有实行的,要终止协议。“四专”管理不规范酌情扣分。没有“四专”管理工作总结扣8分。年度内管理工作有新特色的可酌情加分。
3、定点标牌诚信承诺牌悬挂醒目,有夜间售药标志和售药窗口,设有“参保人员意见箱”,设有“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内容的宣传及有资料保存。
2
未达到要求每例扣1分。
4、组织药店工作人员学录。
2
学录、无资料留存扣1分。
5、医保目录非处方药品醒目位置上墙公布。
2
无上墙公开的扣2分,不醒目扣1分。
6、每月医保运转情况自查自纠,对投诉和违例情况有处理记录。
5
每月未开展自查自纠扣1分,投诉和违规现象不处理扣2分。
二、医疗保险业务管理 35 分
1、认真检验医保证、IC卡,做到人、证、卡相符。验方刷卡应规范操作。明查口试符合规范流程。
10
违反1例扣5分。未按要求验方、刷卡出现差错每例扣1分。营业员口试答复不完整扣2分,留存医保IC卡违规配药扣10分。
2、配非处方药时,医保证记录完整,配方和书写内容规范。
4
调查当天购药者医保证记录不符要求的,每例扣2分。书写不规范每例扣1分。
3、配药按规定品种、剂量、次均配药金额标准执行,处方药必须按医保规定配取,并有药师签字。
10
违反1例扣5分;少药师签字的处方每例扣1分,冒名违规开处方配药的扣10分。
4、严格履行协议要求,服务是否到位优质,无药事责任,有便民措施。
5
发生药事责任和纠纷查实1例不得分。无便民措施的扣1分。
5、无以药换药、以物代药、过期药、假劣药。安全、质量符合要求。
6
发生药品串换的或发生药品质量问题不得分。
三、医疗保险药品管理 19分
1、外配处方药品与非处方药品实行分类管理。卫生、环境、药品摆放、标签注明等,设施完备、整洁、卫生。
3
未实行分类管理扣2分,工作不到位酌情扣分。
2、医保人员外配处方、非处方资料装订、存放、保管规范。
2
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3、医保药品配取应满足参保人员的需求,药品备药不能少于500种。
4
查看药品目录,医保药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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