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共财产和广大业主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财富中心住宅的实际情况,特订立本责任书: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物业公司为小区公共区域防火责任人,业户为各自单位的防火责任人,防火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在消防机关的指导下,全面负责财富中心住宅的防火安全工作。
,确保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检查防火通道,时刻保持畅通,检查防火安全公约的履行情况。及时性纠正消防违章,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出现报警信号,立即检查信号真假,如是事实报警,按灭火方案处理,属误报应消除信号并作记录。
三. 财富中心住宅严禁下列妨碍消防安全工作的行为:
严禁占用消防通道或在消防通道停放车辆。
严禁占用、封堵楼梯走道和出口。
严禁损坏,挪用消防设备和器材。
严禁小孩玩火。
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未经审批不得进行烧焊等行为。
严禁超负荷用电。
严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四. 根据消防法规定,有下列情行之一,处责任单位二千元至五千元罚款,处住户一百元至一千元罚款,可并处十日以下行政拘留。
住户进行封堵楼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的;
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指示,偷盗照明设施或标志的;
不按规定使用管理液化天燃气的;
乱拉、乱接电器线路的;
擅自挪用灭火工具、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
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即进行动火作业的;
烧焊、用水、用电作业、防火安全保障措施不落实的。
五. 各业主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物业秩序维护员有关防火方面的管理。刁难、辱骂或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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