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网规划中的景观设计
和谐与公平在道路网中的表现
和谐的城市道路网
城市道路网系统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看作对城市空间的划分,其合理的密度是城市交通通达性的保证之一,但仅仅为解决交通的通达性来设置道路网的密度往往是不够的。从规划师的角度来看,在规划城市时应该运用多种尺度去考虑问题,而道路网往往只从解决交通问题的尺度去考虑,城市的和谐发展包括人类社会环境与自然生态环境两个方面的和谐发展。在自然生态环境的尺度中,人的活动范围是受限制的,要留给自然界的动植物大面积的空间,才能保证其内部循环系统不被破坏。
因此,在城市道路网的规划中,应考虑到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尊重,避免道路网对其内部的过分干扰,这也是和谐的城市道路网应考虑的因素之一。
道路不仅单纯的具有交通功能,而且在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有其文化价值,这种价值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良好的道路景观设计实现的,这也是道路网的和谐表现之一。城市道路既是组织城市景观的骨架,又是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道路景观设计既有对道路自身的美学要求,又要使道路与周围环境景观协调配合;对道路景观的评价既要从用路者的视觉出发,又要以路外的印象考虑;既有静态视觉又有动态感受。道路空间是一种线性环境,这种环境是由道路及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和其他各种环境元素组成。
因此,城市道路应在满足交通功能的前提下,与城市自然景观(地形、山体、水面、绿地等)、历史文物(古建筑、传统街巷等)以及现代建筑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组成和谐的城市景观。
城市道路网的公平着重体现在起功能上的公平,而城市道路网的功能服务于交通的主体,即
机动车
非机动车
行人
因此,城市道路网的公平应该在人与人之间的公平;人与车之间的公平;车与车之间的公平三个方面得以体现。人车分流,各行其道,并且保证不同的交通主体在各自的行驶空间中有足够的范围和宜人的视觉感受,不能单方面的偏颇或忽视,这样才能构成公平的道路网体系。
公平的城市道路网
景观原是一个地理学名词,一般泛指地表的自然景色,包括形态、结构和色彩等。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景观被赋予了不同的内涵。
城市景观是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相结合的产物,也是城市风貌和特点的决定因素。
景观设计在道路网规划中的地位
自然景观主要指山峦丘岗、河流、湖泊、海洋以及森林和农田等。
人文景观主要指道路、桥梁、建筑物、广场、街市、居民区、商贸和工业区等。
对城市景观格局影响最大的首先是城市道路,因此,创造优美城市社会环境,首先应使城市景观达到一个良好的状态,而作为城市景观一个重要的元素——道路,则应进行深入的景观打造,才能使我们的规划成果更人性化,更和谐与公平。
城市交通设施占整个城市用地多达30%-40%。居民每天花费在路上的时间达2-3小时。道路是人们认识和理解一个城市的媒介,所以道路网的景观设计的好坏对城市市容和城市面貌起决定性作用。
道路景观在有限的空间内,对城市公共空间的环境质量是有很大的帮助的。通过绿化景观可以改善道路本身和道路两侧地段的气候、卫生状况,使行人和道路两侧的建筑房间免受阳光过分的照射、灰尘、噪音的污染等。
《城市印象》中曾提出城市的特性五要素:路、边界、区域、中心和标志。而给人第一印象的是道路,所以可以认为道路是城市形象最重要的构成要素。对于一个城市的景观来说,给人们第一印象的也是道路景观,其代表着一个城市整体风貌,所以道路网的景观设计是体现城市和谐社会环境的一个重要因素。
道路景观就是构成整个城市景观系统的纽带,将城市中的各个道路景观元素串联在一起,就构成了完整的城市绿地景观系统。因此,道路与景观的相互协调,在城市规划设计中的重要性尤为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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