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宏人生
寿险北区市场部
2015-10
重要提示:
本产品组合主险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本产品组合中附加险为万能保险,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本资料所载内容仅供您理解保险条款所用,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具体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合同解除及其他内容详见保险条款。
尊宏启航聚财加速
主险:尊宏人生
(分红型)
附险:聚财宝
(万能型)
财富现金生生不息分红万能财富增值
自第3个保单周年日开始至60周岁之前每年生存给付主险保额的18%,60周岁开始每年生存给付主险保额的20%至终身,60周岁生存还将按主险保额的50%给付祝福金。生存类保险金直接进入聚财宝加速财富的积累,稳定、长期的财富增长为家庭提供财务支持。
交费期满的保单年度末,还将给付所交保费的2%,作为特别生存金。
除固定给付外,公司每个会计年度将至少拿出当年分红险可分配盈余的70%与保单持有人分享,红利也进入聚财宝加速财富的积累。
保单贷款支配灵活一笔资金多种用途
尊宏人生计划既可作为长期的资产配置手段,又具有资金应急的功能。只要合同有效,主险保单贷款额度可达现金价值90%,且贷款期间不影响保单利益;附险聚财宝领取灵活,“主险可贷、附险可领”的产品设计,有效解决家庭、事业燃眉之急。让财富效用最大化。
短期投入终身守护身故给付传承无忧
可选择3年交费期,保单有效期内可以随时通过聚财宝追加投资。
如被保险人身故,可将不少于所交主险保费的身故保险金与聚财宝身故保险金定向传承,保障财富的专属性、私密性。
在保单的有效期内,以保险合同的方式为被保险人构筑一条与生命等长的安全、专属、稳定增值的现金流,借助保险合同稳定安全的机制帮助家庭更好的进行财富管理。
尊宏人生+聚财宝
主险资金进入聚财宝,助力财富加速增值
生存类保险金、红利
主险:尊宏人生(分红型)
附险:聚财宝(万能型)
利益演示更好
演示优势明显
主险生存类保险金、红利进入聚财宝,享受万能结算利率,助力财富成长。
增值
收益
灵活
安全
平安尊宏人生计划
双核动力促成长
分红+聚财宝
双重灵活好应急
主险可贷
附险可领
双重确定更精彩
生存金+特别生存金+祝福金
传承金(身故保险金)
当尊宏人生搭配聚财宝
双重确定
“生存金+特别生存金+祝福金”:比例确定,生存领取到终生。
通过指定受益人的方式,保证将不少于所交保险费的身故金定向传承。
主险现金价值可贷
可以申请主险现金价值最高90%的保单贷款,为资金周转提供充分便利,帮助客户实现攻守兼备的资产配置。
附加聚财宝可领
聚财宝账户价值领取无手续费,帮助客户实现投资、养老、教育金规划,为客户提供资金使用的充分便利。无需亲临柜台通过电脑、手机等渠道轻松办理。投/被保人均可灵活领取。
尊宏人生+聚财宝--双重确定更精彩,双重灵活好应急
双重灵活
收益增速
产品形态:主险保险责任(尊宏人生)
主险产品责任
主险
产品类型
分红型、两全险
生存金
从第3个保单周年日开始,
60岁前,每年给付基本保额的18%
60岁起,每年给付基本保额的20%
特别生存金
交费期满的保单年度末被保险人仍生存,给付所交保费的2%。
所交保费=期满当时保额确定的年交保费*交费年度
祝福金
第3年后(含)到达60岁时,给付基本保额的50%;
如到达第3年时已经超过60岁,不给付祝福金
身故保险金
18岁前身故,无息返还所交保费;
18岁及以后,首年身故给付保费120%,次年及以后身故给付保费的105%
交费期
交费方式
3、5、10年交
保单贷款
现金价值的90%
交费期间
保单经过年度
1年
2年
3年
4年
5年
3年
9%
2%
2%
--
--
5年
12%
5%
4%
3%
--
10年
22%
5%
5%
3%
3%
产品形态:主险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
交费期为3年:0-65岁
交费期为5年:0-65岁
交费期为10年:0-55岁
本险种不计风险保额;
本险种按年交保费的 20%计入投保人的“累计年交保费”;
本险种次标准体核保决定不做弱体加费,EM≤200时标体,EM>200时拒保;
寿险为五、六类职业者,本险种不做寿险职业加费。
最低保费:
交费期为3年时:最低年交保费3万
交费期为5年时:最低年交保费2万
交费期为10年时:
产品形态:附加聚财宝两全保险(万能型)责任介绍
附加险产品责任
附加险
解析
产品类型
万能型、两全险
生存类保险金和红利转入聚财宝
投保聚财宝后,生存类保险金、红利领取方式仅可选择“进入附加万能保单账户”一种方式。可以通过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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