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退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公司人员退休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分公司。
第三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为员工退休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退休条件、时间认定
第四条: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年龄满60周岁,女年龄满50周岁)的员工,劳动合同终止并办理正常退休手续。
第五条: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条件的人员如公司工作需要待返聘的,须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协议手续,但最长返聘期限不得超过下述年龄条件(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除外):
、男性员工:
(1)行政后勤线、辅助生产线的二、三线岗位年龄满65周岁。
(2)生产一线员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年龄满60周岁。
、女性员工:
(1)行政后勤线、辅助生产线的二、三线岗位年龄满55周岁。
(2)生产一线员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年龄满50周岁。
第六条:员工退休时间的认定,以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第三章退休程序
第七条:员工符合退休条件的,由人力资源部提前60天启动退休审批流程,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退休审批表》,交员工所在部门或分公司领导会签,经人力资源部经理确认后,报集团公司行政副总经理审核,最后报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如需继续聘用的,适用第十条。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完成《员工退休审批表》审批流程后,提前30天向员工发出《员工退休通知单》。员工根据通知单要求办理退休手续。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在员工退休次月,停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第十条:退休员工的继续聘用,应根据工作需要及退休员工的健康状况,严格把关,确实需要继续聘用的,由员工所在部门填写《退休员工返聘申请表》,明确聘任理由、聘用期限、服务岗位及劳动报酬,并约定相关权利及义务。《退休员工返聘申请表》经业务分管领导及人力资源部会签后,报集团公司行政副总经理审核,最后报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第四章退休待遇
第十一条:参加社会保险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协助本人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本人自退休次月起可根据国家规定领取养老金。
第十二条:返聘员工在与公司签订《退休人员返聘协议》后,根据协议约定享受公司相关福利待遇。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实行。
第十五条:已超过本制度规定的退休年龄在岗职工,自制度实行后办理退休离岗手续。由所属部门、分公司负责清退或继续聘用工作,人力资源部监督实施。
员工退休管理流程图
符合退休条件员工
退休审批
(人力资源部门)
退休通知书
(人力资源部门)
办理退休手续
(人力资源部门)
退休
退休返聘审批
(所在部门/分公司)
签订返聘协议
(人力资源部门)
附件1
员工退休审批表
姓名
性别
所属部门/分公司
岗位
入司时间
出生年月
退休时间
所属部门/分公司确认:
人力资源部会签:
集团公司行政副总审核:
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附件2
员工退休通知单
尊敬的先生(女士):
至年月日,您将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为保证您的合法权益,公司将为您办理退休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退休手续办理
请于年月日前提交以下资料至集团公司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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