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等设备管理违规处罚办法(讨论稿)
总则
(1)为了加强陕西吴起农村合作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减少故障发生,保障陕西吴起农村合作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防范计算机操作风险和金融案件,确保资金财产安全和计算机系统的安全,使计算机等设备能更好的为合行事业的发展而服务,制定本规定。
(2)对计算机业务系统违规行为的处罚,主要采取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手段,其根本目的在于提高广大员工对规范操作和安全防范的认识,促使其自觉、主动地遵守、执行计算机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从而保障合行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和稳步发展。
(3)本条例中营业机构是指合行营业部及各支行、分理处。
(4)各支行、分理处必须重视计算机等设备营业应用安全管理,各机构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计算机等设备营业应用安全管理制度实施,针对本制度,机构所有人员做到相互监督,督促严格执行该制度。
第一条营业场所管理
(1)营业场所内严禁烧、煮食物,设备旁不准吸烟、喝水、吃东西,违者视情节对责任人罚款10至100元。
(2)营业场所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违者对相关责任人处以不低于50元罚款。
(3)严禁将大头针、曲形针、饮食等物品放在计算机等相关电子设备上,严禁将磁性物质放在计算机附近。违者视情节对有关责任人处以10至100元罚款,可累加处罚;并且一年中在本规定中受处罚次数达到3(含)次以上的营业机构。在以后的计算机、打印机等相关设备上报硬件故障时,合行信息部将不予受理,一切由营业机构自行解决!
(4)每天对设备外表进行清洁处理;要保持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等卫生状况良好,各种线路整齐有序,违者对机构所有人员每人视情节处于5元至100元罚款。
(5)各营业机构对现在配置的计算机等相关设备要建立明细台帐,没有建立明细台帐的对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
第二条计算机管理
(1)营业网点的计算机系统必须使用上级和本级科技部门统一下发的软件。未经科技部门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安装外来应用软件和游戏,不得采用任何方法与外部网络和互联网连接。违者罚款机构每人200元。
(2)任何数据介质(U盘、SD卡、数码相机等)不准接入内网的计算机中,一经发现罚款机构中每人50元一年之中,在本规定中被处罚3(含)次以上后,还发现继续违规的,以后发现一次罚款机构中每人200元。
(3)任何部门不得在接入内网的计算机随意安装其它未经授权的杀毒软件,以确保内部病毒服务系统能起到应有的作用。违者罚款机构中每人100元。
(4)各计算机应用机构要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病毒扫描,对发生的计算机病毒感染事件进行登记,记录发现时间、警告提示等信息,同时报告信息部门及时加以处理。对于未定期进行病毒扫描和发现病毒未进行报告的机构,罚款机构中每人50元,被省联社科技部门监测到病毒并全省通报的机构,对该机构每人罚款1000元。
(5)禁止任何人未经信息部技术人员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改动原机器的参数违者罚款100元。
(6)机构中每人都要懂得各种设备的线路、数据线等拆卸安装,熟知各种设备的名称,违者罚款5元。
第三条打印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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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通电情况下,不准移动打印头以及拨动、扭动定位手柄,以免烧坏电机。
(2)在通电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插拔数据线插头、移动打印机。
(3)严禁打印机在无纸状态下,空打打印机。
对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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