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1 出口收汇认领教程1
提示:
在收汇认领环节,如果已经为客户开具了销售发票,应将收汇该销售发票下.
如果还未开具销售发票,那么收汇应认领到合同项下.
一、收汇登记说明:
(1)财务人员根据水单进行登记,根据水单输入币种、对人民币汇率(水单)、原币金额、内行费用、外行费用等。
(2)将收汇登记上的“实收原币”和水单上的到帐金额进行核对,以水单为准,输入“实收原币”数据。
(3)输入“附言”信息,便于业务员认领。
二、操作说明:
,找到相应的收汇登记,“双击”该条记录
注:把勾去掉,每次进入系统后该信息会自动弹出,另外就是系统信息如果没在“已阅”那上标志,下次打开消息时还能看到已看过的消息,所以在已阅消息后,及时标上“已阅”标志,以免消息累积太多,不方便查看。
,点击或双击进入该单据
,点击按钮
注:这时的业务员为“美欧部人员”,如果财务人员在收到款后,能确认到相关业务员时,不用再做认领过程,系统会自动根据财务人员选择的人员分配到相关业务员下,直接做第八步的来款分拆。
5. 点击按钮,弹出选择框,在结算客户点击选择结算客户
,点击“确认”按钮
,说明已经认领成功
<收款认领子表>的第二行,点击销售发票字段对应的选项,选择销售发票
注:如果是应收汇(有销售发票)的,必须选择对应销售发票,否则统计时将被视为预收外汇;
对应到销售发票上,收款子类型即为“出口收汇”;
,为预收汇,在<收款子类型>中进行选择
,填写原币金额后,点击按钮,冲无主款项
11. 分拆确认后冲无主款项,分拆确认成功
注:
(1.)按钮,当要取消来款拆分,出于管理的严谨性出发,《撤回认定》的按钮,权限进行控制。业务人员如需进行《撤回认定》的操作,须电话通知经营管理部进行《撤回认定》的操作。
(2.)当对应的销售发票的收汇完毕后,在收款认领子表中点击按钮,双击销售发票号,可在销售发票中看到相应得标示(见下图)
经营管理部
200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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