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收支申报
2011年4月
主要内容
一、国际收支申报基础知识及注意事项
(一)我国国际收支统计制度
(二)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概述
(三)申报流程规范及注意事项
二、国际收支核查方法
(一)我国国际收支统计制度
国际收支统计基本概念
我国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
我国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
国际收支基本概念
国际收支(Balance of Payments)是一种统计报表,它系统地记载了在特定时期内一经济体与世界其他地方的各项经济交易。大部分交易在居民与非居民之间进行。
具体地说,是一国(或经济体)对一定时期内,该国(经济体)与他国(或经济体)居民之间所进行的一些经济活动进行系统记录的一种统计表。包括:经常帐户(也称经常项目)、资本和金融帐户(也称资本和金融项目)、储备与相关项目、净误差与遗漏。
国际收支范围: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以及居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状况。即包括流量和存量。流量统计衡表(BOP) 存量统计--国际投资头寸表(IIP)
居民是指:(一)在境内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个人,但境外在境内的留学人员、就医人员,外国驻华使领馆外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除外;(二)在境外连续居住时间不足一年的中国短期出国人员,在境外留学人员、就医人员及中国驻外使领馆的中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三)中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机构,但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除外;(四)中国驻外使领馆。
非居民是指不属于居民的机构和个人。
我国的国际收支体系
间接申报-金宏系统—FIMS系统—国际收支
国际收支申报体系汇兑统计申报
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
证券、投资统计申报等
直接申报中资金融机构外汇资产负债申报
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申报
非居民人民币帐户统计申报
贸易信贷调查
抽样调查体系旅游外汇收支调查
运保费调查
间接申报的基本概念及原则
通过境内银行发生涉外收入或涉外支出的非银行机构和个人(即“申报主体”),应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国际收支间接申报的原则:
1、以资金跨境为主,同时兼顾境内居民与境内非居民帐户间资金转移的原则。
2、交易主体申报原则;
3、解付银行/结汇中转行申报原则。
境内银行应确保基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督促和指导申报主体办理申报,并履行审核及发送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相关信息等职责。境内银行应对申报主体的有关信息进行保密。
境内银行及申报主体应当妥善保管《涉外收入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和《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各自留存联。
纸质《涉外收入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和《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的保存期限至少为24个月,保存期满后可自行销毁。(单位基本情况表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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