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范丽敏
清代文学
第二章清中叶诗文词
第一节清中叶的诗
格调派:以沈德潜为代表,主张“诗贵性情”、“亦须论法”。
性灵派:以袁枚为代表,主张写个人“性情遭际”。
肌理派:以翁方刚为代表,主张作诗以学问为根底,重义理与文理统一。
别具一格的诗人郑燮。
沈德潜“格调说”:
沈德潜:1673——1769,字确士,号归愚,长洲人。有《唐诗别裁集》、《明诗别裁集》、《清诗别裁集》、《古诗源》。
“格调说”:
尊唐抑宋。
①内容上要求诗歌起到为封建纲常服务的教化目的;
②风格上要温柔敦厚;
③手法上讲求格律,重视声调,注意体式,实际上也就是学古模拟。
创作:
早期有怀才不遇的怨叹之作,反映民间疾苦之作,如《海灾行》、《刈麦行》;晚期多作歌咏升平,应制唱和之作,雍容典雅,平淡无奇,为典型的台阁诗体。但也有一些作品写的比较清新,
如《田家杂兴》其一:
村墟起瞑色,牛羊各来归。田家晚炊罢,犹自开柴扉。邻里夜相过,团坐情依依。共夸麦苗盛,共忧桑叶稀。儿女齐长成,所需食与衣。地远人俗淳,言语心无机。只谈农家事,焉知谁是非。
《过许州》
到处陂塘决决流,垂杨百里罨平畴。行人便觉须眉绿,一路蝉声过许州。
翁方纲“肌理说”:
翁方纲:(1773-1818),字正三,号覃溪,今北京大兴县人。乾隆进士,官至内阁学士,有《复出斋诗文集》、《石洲诗话》。
认为“神韵说”流于空洞,“格调说”汲古不化,主张以“肌理说”加以补救。
“肌理”二字来源于唐杜甫《丽人行》“肌理细腻骨肉均”之句,用来论诗,包括义理与文理。
“义理”,即“言有物”,指以六经为代表的合乎儒家道德规范的思想和学问;
“文理”即“言有序”也,指诗律、结构、章句等作诗之法。
义理为本,通变于法,以考据、训诂增强诗歌的内容,融词章、义理、考据为一,是清代考据之风影响于诗坛的一个结果。
袁枚与“性灵派”
:1716——1797,字子才,号简斋,又称随园先生,钱塘人。
与赵翼、蒋士铨并称为“乾隆三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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