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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教职工请销假申请等网上办事项目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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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教职工请销假申请”等网上办事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我校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人事相关的“教职工请销假申请(机关处室)”、“教职工请销假申请(学院)”、“教职工校内转岗调动申请”三个网上办事项目,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和部分教工多轮测试体验,即日(11月6日)正式启用。教工只需在网上填表提交申请,等待审批结果即可,无需再持表跑路审批。为保证网上办事的顺利推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院(处)领导、科室负责人等办事流程涉及人员,事先登陆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熟悉平台各项服务功能和操作,并请各单位将此通知及时转发本单位教工知晓。
、谷歌浏览器、360安全或极速浏览器、Safari浏览器。请使用IE 浏览器的师生检查、升级自己的浏览器,避免因为浏览器版本问题而带来的不便。
:登录.,或点击学校主页-快速通道-信息综合服务平台,账号、密码为个人校园网工号(学号)、密码。登录后,点击左侧“可用应用”或在页面上方搜索栏,选择所需服务,进行填报。

人事处: 王军 87082755
网教中心:周菊香 87082976
开发公司:韩普 87082976,**********
人事处
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2017年11月6日
附件:操作说明
一、请销假申请(机关)操作说明

请、续假申请——所在科室审批——职能处室、直属(附属)单位——人事处审批——主管校领导审批。
销假申请——所在科室备案。
*申报人和流程各节点经办人可在平台查询流程流转全过程。

请假3天以内,所在科室审批;3-15天,所在单位审批;15-30天人事处审批;30天以上主管校领导审批。

申办人登陆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在“人事服务”中查找所需的办事项目“请销假申请
(机关)”,填写申请表,检查无误后“提交”给所在科室负责人,等待审批。

所在科室负责人收到有待办事项的手机短信后,登录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在页面右侧的“待办事项”中查找需办事项,点击浏览请假单填写意见,或“返回”修改或“不同意”终止流程,同意则点击“通过”,请假3天以内则流程结束,3天以上则需提交给本单位审批人(某一处级领导)审批。
、直属(附属)单位审批
职能处室、直属(附属)单位审批人收到手机短信通知后,登录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点击进入页面右侧的“待办事项”,选择待办请假审批事项,点击浏览请假单填写意见。“不同意”终止流程,同意则点击“通过”,请假3-15天内则流程结束,15天以上则提交人事处审批。

人事处负责人收到手机短信通知后,登录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点击进入页面右侧的“待办事项”,选择需办事项,点击浏览请假单填写意见,“不同意”终止流程,同意则点击“通过”,请假15-30天内则流程结束,30天以上则提交主管校领导审批。

主管校领导收到手机短信通知后,登录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点击进入页面右侧的“待办事项”,选择需办事项,点击浏览请假单填写意见,“不同意”或“通过”,结束流程。
二、请销假申请(学院)

请、续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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