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心得体会
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获得通过,该条例将于2010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条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现阶段我省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在许多方面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对于高质量普及我省义务教育,促进全省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推进全省教育科学和谐发展,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7月6日,我校以年级组为单位进行了学习。年级段组长李老师首先谈了教师学习的重要性,并对《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的内容作了简单的介绍。然后,自学《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内容。再教师之间交流发言。最后,每位教师把自己的心德在研修网上跟贴发表自己的看法。下面是本人的一些肤浅体会。
一是明确五费全免。
《条例》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借读费、教科书费、作业本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障义务教育所需师资、校舍及设施设备、经费等。我省自2007年开始,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和杂费,2008年开始不收取借读费、教科书费和作业本费。这一政策真正实现了读书费用全免。
二是体现了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条例》突出保障以下四类弱势群体的教育权利。、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第五条) 、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第五条、第十九条) 、少年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心理行为有偏差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三是突出了教育均衡。
义务教育是普惠性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对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具有重要作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缩小我省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的差距。因此,根据新《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条例》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出规定:一是生源均衡。二是学校及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均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学校均衡发展,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统筹规划本行政区域内各学校之间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均衡配置。学校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第二十二条)三是师资均衡。规定:(1)省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统筹规划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长、教师的合作交流与合理流动。(2)县级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教师资源,建立校长、教师合作交流制度,在教师配备、培训等方面向农村学校和其他师资力量相对薄弱的学校倾斜。(3)按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向农村学校教师发放任津贴。(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十条第一款)四是经费均衡。在明确义务教育经费标准化管理及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财力薄弱的县(市、区)义务教育经费的扶持力度,支持和引导其增加对义务教育的投入,逐步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教育经费的差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
通过对《条例》的学习,使我进一步提高对义务教育地位与作用的认识,明确学校、学生、教师在义务教育中所享受的权利,应履行的义务与责任,正确树立依法治教的观念,为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教育科学的和谐发展贡献一点力量。
篇二:
党课学习《党章》心得体会
近来,我利用业余时间再一次学习了《党章》,对我们国家共产党党员标准的内容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在此,我谈谈对"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这方面的认识。
十四大党章第一条至第四条,明确了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提出了三项最根本的要求,是党员必须具备的根本条件。第一,共产党员必须是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我觉得,这一规定,反映了党员条件的本质,明确规定了党员应该是什么样的人。我们要求入党的同志都要加强改造自己,努力争取具备工人阶级的先进思想和优秀品质,如果不按这个标准,不管什么人只要想入党就可以随便入党,那么党就会丧失它的先进性,就不成其为无产阶级的先锋队了。具备共产主义觉悟,是党员思想入党的集中表现,也是与一般群众区别的重要标志。共产主义觉悟,主要体现在对工人阶级的地位、根本利益和历史使命有正确的认识,有为共产主义事业而献身的精神。要具有共产主义觉悟,我们要学理论,掌握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树立社会主义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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