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司书略解】
概论
一、著者:
本书作者是阿摩司,意即「背重担者」,他住在犹大伯利恒南方的乡村提哥亚做牧人,又是修理桑树的农夫(摩一1;七14)
二、工作地点与时期:
他是出自犹大国的先知,却是奉命到北方以色列国传警告,他说预言时,是犹大王乌西雅和以色列王约阿施的儿子耶罗波安第二的年间,也就是大地震前二年(摩一1),约在主前788年至750年之。
三、历史与社会背景:
阿摩司做先知时,正是以色列王耶罗波安二世的全盛时期(王下十四23-28),过去利亚是以色列顽固的仇敌,而且时常战胜了以色列国,当耶户和约哈斯在位的时候,以色列失掉许多国土,几乎包含约旦河东全部(王下十32-33;十三3)。到了耶罗波安第二作王之时,以色列国才能脱离敌人的侵略,而收复已失的土地,甚至扩展边界,北至「哈马口」,南至「死海」(王下十四25),当耶罗波王二世治理以色列国的时候,犹大相处,享受自由和发展的机会,因此使以色列国带来一次商业上的大繁荣,许多国民开始由农业转到商业,产生许多富家,而引起奢侈过度的生活(参考:摩三15;六4-6),另一方面残忍待贫穷的弟兄,中产阶级的自耕农须卖他们的产业,甚至还为区区之债卖身,以致成为佃奴,富者日富,贫者日贫,在法庭上没有公平,法官受富人的贿赂,买卖不诚实,自私、醉酒、贪婪许多不道德之事(摩二6;四1;八4-6;五7);同时在宗教方面只守空虚的仪式( 摩五21-22),阿摩司看见这种情形,就满心憎恶,当神选召他时,他毅然地放弃原有之职业离开故乡,到北方以色列国宣告他们将要遭受到的审判。
四、本书的内容及分段
(一)宣告各国的罪恶与刑罚(一~二章)
(一1-2)
(一3~二3)
①对大马色的审判(一3-5)
②对迦萨的审判(一6-8)
③对推罗的审判(一9-10)
④对以东的审判(一11-12)
⑤对亚扪的审判(一13-15)
⑥对摩押的审判(二1-3)
(二4-16)
①对犹大的审判(二4-5)
②对以色列的审判(二6-16)
(二)宣告以色列的罪行与神的审判(三~六章)
(三1-2)
(三3-8)
(三9~四3)
①撒玛利亚的罪与审判(三9-15)
②谴责撒玛利亚的贵妇人(四1-3)
(四4-5)
(四6-13)
(五1-3)
(五4-17)
①劝寻求神(五4-9)
②劝秉公行义(五10-17)
(五18-20)
(五21-27)
(六1-14)
(三)五种异象和其它的预言(七~九章)
(七1-3)
(七4-6)
(七7-9)
(七10-17)
(八1-3)
(八4-10)
(八11-14)
(九1-10)
(九11-15)
①必重新建立大卫的帐幕(九11-12)
②被掳的百姓必归回(九13-15)
略解
一、宣告各国的罪恶与刑罚(一1~二16)
(一)小引(一1-2)
一1:阿摩司是南朝犹大国的人,生在耶路撒冷南方,十二英哩的小城提哥亚做牧人,他开始工作的时候是在「大地震前二年」,然而这地震究竟那一年发生,找不到历史的记录,他在耶罗波安第二,作以色列王,乌西雅作犹大王的那段期间蒙召往北国以色列传警告。
一2:神的烈怒审判快要临到以色列全地,因神的烈怒,草场都已干焦(耶九10),迦密山顶的树林凋残(参考:诗二十九5;赛三十三9)。
(二)对外邦的审判(一3~二3)
(一3-5)
一3:大马色是利亚的首都,故代表利亚国,「三番四次犯罪」常常犯罪恶贯满盈,因此神不免去他们的罪恶所带来的刑罚,「他以打粮食的铁器打过基列」,在耶户的时候,北国以色列内战频仍,国家衰弱,利亚王哈薛乘机侵入基列和以色列,其它东部土地,以无情的虐待以色列民(王下十32、22;十三7)。
一4:「哈薛,便哈达」─同是亚兰王的名(王上十五18;王下十32,十三22;王下八11-15),神要刑罚亚兰王,要降灾难。
一5:「折断大马色的门闩」─大马色城被攻破,「亚文」是利亚的一个山谷,「伯伊甸」亦是利亚的一个地名,意思为欢乐之家,「吉珥」传说是大马色的叙利亚人的发祥地(摩九7)。似乎是一个远在北方的地方,亚述王提革拉毘列色主前七三二年占领大马色,将其居民掳往吉珥(王下十六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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