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励我院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鼓励研究生全面健康发展,更好的发挥研究生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在《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试行)》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参评要求
第二条评奖范围:
符合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奖资格的研究生。本细则适用于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
第三条评奖条件:
1. 爱国、爱校、爱专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法律法规;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校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班级事务,德、智、体全面发展;
5.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认真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各种科研实践活动,发展潜力突出;
,不具备评奖资格:
(1)参评学年内因各种原因受到学院或学校通报批评2次及以上或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内有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未通过者;
(3)硕士研究生参评学年所获课程学分小于20分者;
(4)违反《西南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的相关规定,存在剽窃、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等学术失范行为者;
(5)具有其它在学校文件中明确规定不能参评情况的研究生;
(6)导师不推荐或不建议参评的研究生;
(7)向学院提交申请奖学金材料存在不属实者;
(8)学院研究奖助工作委员会认定不具备评奖资格者。
第四条设奖标准:
每年九月根据学校下达的学业奖学金额度,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确定奖励金额及评奖比例。原则上以下表为标准:
类别
等级
奖励金额
博士生
一等
二等
三等
硕士生
一等
二等
三等
第五条评奖次数:
1. 硕士研究生在读阶段一年级评选新生学业奖学金一次,二年级评选学业奖学金一次,本办法适用于二年级硕士研究生评奖;
2. 博士研究生在读阶段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各评选一次学业奖学金,本办法适用于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
第三章评奖程序
第六条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负责对学生的评奖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
第七条各研究生班级成立班级学生评奖材料审核小组,负责本班学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的成绩初审、班级学生干部加分初审,以及对班级成员的日常表现进行评定。该小组由班长、党支部书记、各实验室代表组成,各班学生评奖材料审核小组成名单需报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备案。
第八条评奖流程如下图所示:
1. 成立班级学生评奖材料审核小组
该小组由班长、党支部书记、各实验室代表组成,名单报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通过后方可执行后续工作。
2. 个人准备
学生个人从学院网上下载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填写,并按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经导师审核并签署意见,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学生评奖材料审核班级委员会,申请材料必须一次性提交完全,逾期将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修改和补交。
申请材料包括:
①奖学金申请表:下载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如实填好相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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