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解读1、什么是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 答: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是指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通过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的登记制度。2、什么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答: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该代码设计为18位,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主体。主体注销后,该代码将被留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3、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从什么时间开始实施?答: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从2016年12月1日开始,在全制度。4、“两证整合”的适用范围? 答:“两证整合”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包括港澳居民、台湾居民、台湾农民设立的个体工商户。5、“两证整合”后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什么功能?答:“两证整合”后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功能。个体工商户换领“两证整合”营业执照时是否需要收缴原税务登记证?答:个体工商户办理“两证整合”营业执照时,无需收缴税务登记证。换照后,原税务登记证自动失效。对2016年12月1日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是否需要换发“两证整合”营业执照?答:对于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主动要求换照的个体工商户,工商部门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对于暂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8、实行“两证整合”后,是否启用新的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目录? 答:实行“两证整合”后,个体工商户登记启用新的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规范。9、新办个体工商户取得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后,到哪个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答:领取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应持营业执照到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按期申报、缴纳税款。10、取得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后,已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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