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人〔2004〕5号
关于陶宁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
根据海曙区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区机关中实行中层干部聘任制的意见》(海组[1997]53号)、《关于完善机关中层干部聘任制积极推行竞聘上岗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陶宁同志任海曙区人事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管理科科长;
郭路群同志任海曙区人事局办公室主任;
赵开宏同志任海曙区人事局人才开发科科长;
徐爱莉同志任海曙区人事局人才中心主任;
林晓岚同志任海曙区人事局社保办主任。
以上同志聘任时间从2003年11月20日至2004年12月31日止。
刘锋同志任海曙区人事局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科副科长。
聘任时间从2004年2月10日至2004年12月31日止。
二○○四年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干部任免通知
抄送:市人事局、区委组织部共印:10份
宁波市海曙区人事局办公室 2004年2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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