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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的管理知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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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管理知识
1、土地征收的审批权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征收审批权限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具体来说,由国务院审批范围是: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相应的,省级人民政府的审批范围为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低于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低于七十公顷的。
2、征收土地办理的具体程序:
第一步,制定土地征收计划;第二步,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第三步,勘测调查与协约;第四步,土地征收报批;第五步,发布土地征收公告;第六步,补偿安置;第七步,移交土地。
3、单独选址项目中需附具的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包括: 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预审批复文件、立项批复文件、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占用林地许可文件、压覆矿产资源有关证明文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文件。涉及协议出让土地的还应附具地价评估备案表。
4、土地征收相关费用包括:
土地征收相关费用包括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政府补贴部分、征地管理费等。
5、缴纳耕地开垦费的标准是:
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按被占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缴纳;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的,按被占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缴纳。
6、我县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是14元/平方米。
7、国有建设用地供地方式包括:
国有土地的供地可以分为有偿供应和无偿供应。有偿供应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分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协议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和授权经营;无偿供应即为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8、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
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9、协议出让的一般程序为:
①公开出让信息,接受用地申请,确定供应方式(公开出让信息并接受申请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②编制协议出让方案→③地价评估,确定出让底价→④协议出让方案、底价报批→⑤协商、签订意向书(国土部门谈判的代表应当不少于2人)→⑥公示(公示时问不得少于5日)→⑦签订出让合同,公布出让结果(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公布,公布协议出让结果的时间不得少于15日)→⑧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交付土地→⑨由用地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土地登记→⑩资料归档。
10、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包括:
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11、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类型包括:
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农村村民住宅等三类。
12、我县农村宅基地面积限额:
(一)城市郊区及乡(镇)所在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66平方米; (二)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村庄建在盐碱地、荒滩地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4平方米。
13、关于国有土地:
国有土地可以是建设用地,也可以是农用地;可以确定给单位使用,也可以确定给个人使用;可以有偿使用,也可以无偿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有期限,也可以无期限。
14、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设住宅、乡村公共设施建设、乡村公益事业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集体土地从事建设不需要经过国家征收。
15、关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时适用的《房地产管理法》特殊规定,表述正确的是:
?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可以决定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也可以允许其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受让方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16、关于城市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出让前,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应当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2条、第20条分别对宪法第10条第4款、第3款进行了修改:明确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明确了国家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的公共目的和补偿义务。
18、根据我国土地使用权法律制度,土地使用权既可以有偿取得,也可以无偿取得;就权利性质而言,土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个人;农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不以登记为要件。
地籍管理知识
1、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2、土地权属争议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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