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例实例分析
1、王某是湖南某中学高二学生,暑假回家不久感觉头疼、四肢乏力。经医院化验检查,王某为蚊虫叮咬引起的乙型脑膜炎,需住院治疗。王某的父母认为王某住校期间被蚊子叮咬得浑身是红点,所以学校应为其支付医疗费;而校方认为,不能确定王某是在学校被蚊子叮咬引起脑炎,在学校之外也可能被叮咬,所以不能由学校承担责任。问题:学校应付承担责任?承担何种责任?
分析要点
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举证责任
因果关系
合伙案例
2、王某是河南省安阳县某村农民,多年来从事木工副业。2003年,王某与河北省某公司联系了一批细木条加工的生意,便约同村的另一位木匠李某一同做。动工第二天,李某在用电锯加工木条的过程中不慎锯伤了右手的拇指和食指两根手指,后经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近万元。
合伙案例
李某认为自己作为王某的雇工,工作期间受伤,应由王某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向王某提出要求;王某则认为李某与自己是合伙关系,所以应共同承担责任。两者发生争议,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事实依据
原告:生意由被告联系,工作场所和机器设备由被告提供,且被告答应做完活以后支付给其报酬。
被告:与原告口头协议活做完后平分利润。
分析要点
合伙关系的认定
雇主责任
合伙责任
受害人自身过错
合伙事务本身的风险
自认与认诺
自认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就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于己不利的事实不进行争执的意思表示。认诺是对对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予以承认的意思表示。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75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和提出的诉讼请求,明确表示承认的,无须举证。
自认与认诺
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和提出的诉讼请求,明确表示承认的,无须举证。 1992年《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75条
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须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2001年《证据规定》第 8条
朝阳医院产妇死亡事件
3、2007年11月21日,在北京朝阳医院西区医院,一产妇因重感冒在临产过程中,发生危急状况。根据产妇情形,医院告知产妇丈夫需做剖腹产手术,但丈夫害怕担责拒绝在手术单上签字。医院不好擅自决定做手术,于是向上级汇报情况,上级答复:家属不签字,不宜做剖腹产手术,按顺产常规予以抢救。根据上级指示,医院随后按顺产对产妇进行抢救治疗,结果三小时后,产妇与胎儿一起殒命。
相关法律法规
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三条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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