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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浅谈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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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
广西英华国际职业学院
毕业论文(论文)

题目:浅谈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
姓名:
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专业: 工程造价专业
班级: 2009级
学号:
指导教师:
2012年 6 月
目录
一、摘要……………………………………………………………………
二、为使采用的合同价款形式,以便投标人考虑风险,合理报价………
三、I 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
(一)通过招标,选定中标人决定合同
(二) 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发包方与承包方通过协商谈判决定合同价
(三)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
三、II 工程合同价款的调整………………………………………………………
一、工程变更概述
(一)工程变更的分类
(二)工程变更的处理要求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条件下的工程变更
(一)工程变更的程序
(二)变更后合同价款的确定
四、合同条件下的工程变更
(一)工程变更的范围
(二)变更程序
(三)变更估价
(四)接受变更建议的估价。
(五)按照计日工作实施的变更
五、III、工程索赔………………………………………………………………
(一)、索赔的定义及分类
(二)、工程索赔的发生原因
(三)、工程索赔的预防及处理
五、论点说明………………………………………………………………
浅谈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
论点:{摘要}建设实施阶段是一个动态变化过程,工程变更,工程索赔在建设中都会出现,出现的原因经常出现来自业主对项目要求的的修改,设计方由于业主要求的变化或是现场施工环境的变化,施工技术的要求而产生设计变更,业主方和承包方在执行合同时发生争执等问题,也会出现承包方原因导致工程变更。这些问题的产生是由于主观原因,另一方面也有客观方面,如发生不可预见的事件,或由于自然客观因素或社会原因引起停工和工期拖延等,致使工程变更,导致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是不可避免。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价款;施工合同;合理调整
一、为使采用的合同价款形式,以便投标人考虑风险,合理报价
合同价款形式通常有以下三种:
(1)固定单价合同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应当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以体现风险共担的原则。承、发包双方必须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超出风险范围时的综合单价调整办法,具体调整办法可按下述原则执行:
主要材料价格涨跌超出有经验的承包商可预见的范围时,材料单价可以调整。调整方法为:在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时,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上涨超过开标时材料指导价的10%,10%以内部分由承包人承担,10%以外部分由发包人承担;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下跌超过开标时材料指导价的5%,5%以内部分由承包人受益,5%以外部分由发包人受益。分部分项单项工程量变更超过15%,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1%的,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当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发生工程量变更时,其措施项目费用中相应的模板、脚手架工程量应作适当调整。

(2)固定总价合同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一般不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但工期在一年以内,合同总价在500万元以内,并且施工图设计深度符合规定的工程,可采用固定总价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招标人应给投标人提供足够时间,在投标前复核确认清单工程量的准确性,修正招标文件中的缺陷或者错误,否则,不得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
(3)可调价格合同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一般不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形式。确实需要采用的,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
2、合同价款的调整范围及调整方式
(1)按综合单价的包干形式结算,在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承包项目的单价是按综合单价包死,不能调整,不论市场涨跌均不能调整,如合同约定钢筋制安费按5000元/吨,那么竣工时就只能按5000元/吨结算,不管你实际购买时的费用是4000元/吨还是6000元/吨,均只能按5000元/吨结算,这就是按综合单价包干。
(2)工程量按照竣工图调整是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是可以调整的,而且是按照实际竣工图所示的工程量给予调整。该条款表达的意思是原合同内约定的工程量只是概算,并非最后结算的依据。比如,原合同约定需完成100吨的钢筋制安工程量,但实际竣工时经计算发现实际完成了110吨的工程量,那么,结算时就可以按照110吨进行调整,而不是按照100吨结算;需要指出的是,工程量按竣工图调整,作为工程量调整依据的竣工图,必须是经过合同双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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