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安监局2017年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以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为准则,以依法监管、规范执法、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为目的,以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目标,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县(市、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监督检查工作量化的暂行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结合县安监局监管权限、执法工作日测算、执法人员数量以及我县生产经营单位状况等实际,制定本计划。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监管、规范执法,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做到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公平规范、协同推进,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执法工作目标:有力促进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冶金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将全县各类事故总量、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严格控制在县政府下达的指标以内。保证“四个100%”的要求:1、列入检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率100%;2、责令限期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复查率100%;3、安全生产举报事项查处(转处)率100%;4、行政处罚案件办结率100%。(三)主要任务:1、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法定职责,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工作。2、强化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意识。指导乡镇、园区管委会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工作;监督、指导、协调其他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其主管的企业(行业)进行抽查,提高乡镇及有关部门“依法监管、责任法定”的法制意识。3、开展专项整治、联合检查和突击抽查。坚持突出执法重点的原则,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形势、季节特点及重要活动、节假日期间,着重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和突击抽查。4、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突出以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5、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坚持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普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推动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促进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二、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检查工作日测算(一)综合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数量:36人按“全员执法”的要求,目前全局在岗人员共46人,其中组织委派到其他单位4人,局领导4人,监察大队(含乡镇安监中队)21人,办公室(法制科)共5人,综合科5人,审批科(含矿山科)5人,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2人。综合执法人数=21×+21×≈36人(二)总法定工作日:8964天国家法定工作日=365-双休日-法定节假日=365-105-11=249天/人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在岗行政执法人员总数=249天/人×36人=8964天(三)其他执法工作日:3540天1、实施行政许可:600天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500天3、安全生产举报查处:180天4、参与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240天5、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240天6、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100天7、开展机动执法:1200天8、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30天9、执法规范化建设:240天10、行政执法报表统计:30天11、上级机关或者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180天(四)非行政执法工作日:2315天1、机关值班:365天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1200天3、病假、事假:180天4、婚(丧)假、探亲假等:180天5、公务员法定年休假:240天6、参加党群活动:150天(五)执法检查工作日:3109天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8964天-3540天-2315天=3109天(六)量化执法人员每月执法检查企业数根据执法检查工作日天数测算约3109天,按法规要求每二位执法监察人员为一组,结合各科室工作侧重点不同,合理安排执法人员每月检查企业数量,具体如下表:名称人数每月检查企业数全年检查企业数乡镇安监中队171021224监察大队47-890综合科59-10114审批科56-778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23-442办公室(法制科)300合计361291548备注:各科室根据当月实际情况安排执法计划,要求保证按时完成全年检查企业数量。三、实施许可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许可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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