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迁入证明
导语:迁入是从别的地方迁到这个地方来。下面是由小编整理的关于准予迁入证明的办理知识。欢迎阅读!
一、办理条件
办理迁出或迁入本市的人员因遗失《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需补领的,准予迁入证明。
二、所需证明材料
提供本人的书面补领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补领《户口迁移证》的,还需提供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未入户证明。
三、办理遗失补领《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的具体手续
遗失市公安局综合大厅或区公安分局中心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或区公安分局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签发的《户口迁移证》,现要求补领的,需到原签发的部门办理,经批准后给予补发。
申报材料及办事程序:
1、人事代理单位存档手册;
2、《集体户单位落户人员入户审批表》(3份);
3、①留学回国就业落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落户介绍信、青岛市留学回表、青岛市留学回国人员落户介绍信;
②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工作调令、调动人员落户登记表;
③研究生本科生毕业:毕业生入市落户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④大专毕业生:毕业生入市落户通知书(原件、复印件)(跨年度的需接收单位出具在职证明);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外地生源专科毕业生入青落户审核登记表(原件、复印件);
⑤博士后进出站: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介绍信;调动人员落户登记表,证明《准予迁入证明》。
4、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原户籍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落户人在青实际居住地址证明(房产证或租房证明或单位提供的居住单位宿舍证明或居住亲属家中的亲属户口本及户主证明,落户人根据实际情况出具);
7、落户人与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
项目名称:户口迁移证和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的签发
事项依据:《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通知》公通字(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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