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实施意见》的通知
XJ023-3000-2008-00005
文章索取号
新人发〔2008〕1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局,各地、州、市人事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事部门:
2008年1月1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实施意见》(新政办〔2008〕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有关贯彻落实意见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抓好《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的重要意义
公务员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管理社会事务和提供公共服务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颁布后,中央相继颁发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2007年-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随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人事部《“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公务员培训教育工作,最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全面把握中央精神,切合实际地提出了我区“十一五”期间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方向和任务,是指导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文件,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大力培养造就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大规模培训公务员,大幅度提高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有利于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有利于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有利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重要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人才保证。
二、准确把握《实施意见》的基本内容
《实施意见》对“十一五”期间公务员培训工作提出了四项总体要求,即要坚持围绕大局、服务发展,坚持分级分类培训、注重实效,坚持依法培训、规范管理,坚持提升能力、改革创新。《实施意见》规定,“十一五”期间要把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普遍轮训一遍,使公务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明显提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本领显著增强。《实施意见》突出强调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保证公务员培训经费的投入、建立健全培训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加强培训管理队伍和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培训内容和方法、加强培训管理和监督等。这是做好“十一五”期间公务员培训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各级人事部门要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全面把握其基本内容。
三、认真组织对《实施意见》的学习宣传工作
各级人事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实施意见》。要在学习中央和自治区领导同志关于公务员培训工作重要精神的基础上,把《实施意见》同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国务院32号文件、人事部161号文件和“十一五”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结合起来,把贯彻实施意见同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增强贯彻执行《实施意见》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负责公务员培训工作的同志要准确掌握《实施意见》各项要求,认真研究本地区、本部门公务员培训工作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级人事部门要采用多种形式,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向有关部门和全社会广泛宣传“十一五”期间公务员培训工作的典型经验、做法,争取对公务员培训工作的大力支持,为《实施意见》的贯彻执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切实加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组织领导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实施意见》的贯彻执行,要把培训教育作为一项刻不容缓的战略任务,摆上突出位置。要加强领导,科学部署,常抓不懈。各级人事部门对《实施意见》的贯彻执行负有重要责任,必须统一规划、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培训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认识到位,谋划到位,落实到位,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以初任培训、东西部对口培训、公共管理核心内容培训作为基础项目突出能力建设,注重培训质量,形成工作亮点和培训品牌。
要认真研究公务员培训工作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注重培训项目、内容、方法到课程的体系建设,使每一名公务员在其职业生涯中知识得以更新、素质得以提高,促进职业化发展。
同时还要结合实际,形成合力,加强督查。要抓紧制定贯彻执行实施意见的具体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级人事部门要上下配合,步调一致,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推动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要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加强对《实施意见》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和评估并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法定的四类培训和基层公务员轮训开展情况等,确保培训落到实处。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新人发〔2008〕6号
阿克
新疆维吾尔自区人事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