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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人员管理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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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xx公司
实习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习人员管理,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实习人员的接收和管理。
第三条接收实习人员范围
,并签订《实习协议》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以下简称在校生);
;
,由公司统一组织安排短期(6个月以内)实习的在校生。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
,确定实习人员;
《实习协议》,并根据实习人员专业方向,确定实习单位、实习时间等;
;

第五条安全监督部工作职责
;
;

第六条各单位工作职责
、班制;
,做好与校方指导老师的对接;
;
;
,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
;

第七条学校工作职责
,是实习人员安全教育与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习人员贯彻落实各单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并将相关缴费凭证复印件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由指导老师负责实习人员的实习管理和日常管理;
;

第三章实习期限和待遇
第八条实习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第九条公司为实习人员提供实习津贴,标准为1000元/月。实习津贴根据实习人员出勤情况计发,由各单位成本列支。
第十条公司统一安排实习期间食宿和劳动保护用品,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医疗费等自理。
第四章实习管理
第十一条实习人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实习推荐表或介绍信、国家三甲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含职业禁忌症等内容)等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实习人员如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必须由指导老师持学校公函,提前向人力资源部请假,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各单位予以相应安排;特殊情况,实习人员需向指导老师提出请假申请,由指导老师向各单位履行请假手续,各单位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单位可提交提前终止实习的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向实习人员所在学校发函予以通报并退回。
;
;
、作风散漫、表现不好的;
4、其他不适合实习的情况。
第十四条实习结束后,由各单位根据实习情况对实习人员进行鉴定,并提出是否录用的建议,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第十五条实习结束后,实习人员需办理终止实习手续、进行工作交接、结算最后一个月的实习待遇;各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工作交接,确保交接工作的平稳、有序。
第十六条实习期间的各项工作成果归各单位所有。
第十七条实习期间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各单位规章制度,产生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实习人员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赔偿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实习协议》及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附件1
实习鉴定表
填表日期:
姓名
籍贯
(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实习单位
实习时间
学生
自我
鉴定
签名:
日期:
用工
单位
评价
意见
考核结果:ð合格ð不合格
指导老师: (盖章)
负责人: 日期:

人力
资源

意见
同意(不同意)签订《就业协议》。
(盖章)
日期:
附件2
实习协议书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
实习期间住址:
联系电话: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就甲方接纳丙方实习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接纳乙方系班同学到甲方实习。实习时间定于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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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neryka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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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