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新课标走进新课改
新课程的改革给音乐教学带来了一缕春风,音乐理念的各种转变给老师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和一定的动力。实施新课标要求教师转变原有的课程价值观,开发课程资源,以多元的视角审视教学。对我们的音乐教学来说,机遇和挑战同样来得迫切。
在音乐学习中,为了让学生有实际的体验,可以让学生收集课堂以外的音乐资源并运用在音乐教学中,也可把教学活动拓展到课外等。实践证明,中小学生接受音乐教育的途径是多种多样的。因此,音乐教育必须具有宽阔的视野,必须保持开放的态度。如中小学各门课程中的语文、历史、地理、生物……都或多或少与音乐有着一定的联系,这也使得音乐教学与这些课程之间的联系成了可能。课外音乐活动、社会音乐教育环境便都成为,也应该成为音乐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如音乐与舞蹈结合来表现音乐;与美术结合使音乐更形象;与语文中的诗词、戏剧沟通等。新课标提出要“培养学生自信的演唱、演奏能力及综合性艺术表演能力,发展学生的表演潜能及创造性潜能,使学生能用音乐的形式表达个人的情感并与他人沟通、融洽感情,在音乐实践活动中使学生享受到美的愉悦,受到情感的陶冶。”在我们的音乐教学中,其实每节课、每个音乐知识都需要情感的投入,教师要做好正确的启发和导向工作,让学生在每次音乐学习过程中都有自己的情感体验和美的享受。如果仅仅把音乐创造融在其他音乐教学内容中,就不可能充分发挥音乐教育的审美育人作用。只有把音乐创作作为中小学音乐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独立出来加以强调,中小学音乐教学才能获得最大的教育效益。在关注对学生创造力培养的同时,更要关注音乐教育方式的创新。对音乐教学要有创新探索的精神,体现音乐教育的人文内涵,音乐教育具有人文属性。因此,在教学中要潜移默化地陶冶学生的群体意识和合作精神,尤其在具体的艺术实践活动中,在艺术作品的排练中陶冶这种情操。
教学评价的转变。新课标的评价是包括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对教师的教学效果、对学校的教学管理、教学质量,以及对本课程的建设和发展进行全面的评价。《音乐课程标准》指出:“音乐课程应充分体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贯彻标准的基本理念,着眼于评价教育的激励与改善的功能,通过科学的课程评价,有效地促进学生发展,激励教师的进取,完善教师的进取,完善教学管理,推动音乐课程的建设与发展。”因此音乐课程评价形式必须多元化,即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有机相结合;定性述评与定量测评相结合;自评互评及他评相结合。只有通过这些评价方式的结合,才能准确、公正地评价一个学生,既能保证评价结果的信度和效度,又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教师教学的积极性。什么样的评价方法才更简便、明晰,又易于操作呢?怎样把评价溶进教学的全过程呢?可考虑采用如下方法:让每个学生准备一个五线谱本,要求第一页为个人档案,贴上照片,写清班级、姓名。包含的内容有:我的兴趣爱好、我的音乐特长、我的音乐资料库、本期音乐得分、学期总结。要求学生的个人档案设计要包含这些内容,但排版设计要求个性化。个人档案的背面就是每堂音乐课所获分数的原始记载,即成绩栏。要求学生从
第二页开始写课后记录,谈谈自己在这节音乐课中有什么感想与收获,或者对老师提出哪些建议。课堂偶尔有一些练习就从五线谱本的最后一页开始做。最后教师再列出评分细则,期末考试时学生可以自选一种方式进行。考试菜单有演唱、演奏、欣赏、舞蹈、相声、小品、课本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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