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某某分公司
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06)
中国石化股份公司某某分公司
二00六年六月
1 总则
编制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预防和控制突发事故或次生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中国石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结合中国石化某某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分类与分级
分类
中国石化某某分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发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社会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导致严重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
经风险识别分析、安全评估或专家论证认为可能很快发生的险情;
中国石化某某分公司主要突发事件可划分为4大类10种: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含剧毒)事故、火灾爆炸事故、放射性事件等3种。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地震、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台风、沙尘暴、暴雨、龙卷风)等3种。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群体性事件、恐怖袭击等、贵重物质盗抢事件3种。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主要包括突发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和重大传染病疫情(含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本预案合并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1种。
中国石化某某分公司突发事件种类图见表1。
表1 中国石化某某分公司突发事件种类图
类别
应急事件
事故灾难
危险化学品(含剧毒)
火灾爆炸
放射性事件
自然灾害
地震
洪涝
气象灾害(台风、沙尘暴、暴雨、龙卷风)
社会安全事件
群体性事件
恐怖袭击
贵重物质盗抢事件
公共卫生事件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应急事件分级
为了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因素,由高到低分为四个级别: Ⅰ(中国石化)级、Ⅱ(某某分公司)级、Ⅲ(分(子)公司)级等等。
应急事件的分级原则为:
Ⅰ级: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中国石化、某某分公司、地方乃至国家生产安全、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中国石化、地方政府乃至国家统一组织协调,调集各方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
Ⅱ级: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中国石化某某分公司、各分(子)公司、地方一定区域内的生产安全、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中国石化某某分公司、地方政府多个部门统一组织协调,调集相关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
Ⅲ级: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的生产安全、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较大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地方政府个别部门、各分(子)公司统一组织协调,调集相关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
应急事件分级原则见表2:
表2 应急事件分级原则
级别
分级原则
Ⅰ(特别重大)
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中国石化、某某分公司、地方乃至国家生产安全、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中国石化、地方政府乃至国家统一组织协调,调集各方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
Ⅱ(重大)
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中国石化某某分公司、各分(子)公司、地方一定区域内的生产安全、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中国石化某某分公司、地方政府多个部门统一组织协调,调集相关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
Ⅲ(较大)
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的生产安全、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较大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地方政府个别部门、各分(子)公司统一组织协调,调集相关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国石化某某分公司所各分(子)公司。
应急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做到反应迅速、指挥得力、措施有效、保障可靠。
统一指挥
中国石化某某分公司应急救援工作应服从中国石化应急指挥中心和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中国石化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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