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马来西亚员工管理办法(讨论稿)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派驻马来西亚工作员工的管理,保障派驻员工的工作和生活,支撑公司拓展马来西亚业务市场,培养工作人才队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由本公司聘用,并派驻马来西亚连续工作达一个月及以上的员工;不足一个月的视为出差。
第三条薪资:派驻员工的薪资收入由工资和项目业绩提成两部分构成。
1、工资。
2、项目业绩提成。根据马来西亚项目盈利情况计提。
3、派驻员工返回国内工作或休假期间,从返程之日起按照公司确定的国内薪资与福利标准发放。
第四条住宿。派驻员工的住宿由公司统一租房,房租、水电、宽带使用等相关住宿费用,从项目费用中核算报销。
第五条医社保、公积金:派驻员工医社保由公司统一在国内按照国内工资标准参保,公积金根据派驻员工个人意愿公司代办,医社保个人缴交部分和公积金费用从员工个人工资扣缴,马来西亚当地有强制性社会保险要求的按当地规定办理。
第六条派驻程序:因业务需要,需派驻员工到马来西亚工作的,由马来西亚项目部向公司综合办提出申请,经公司工作会议研究或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确定后,
由人力部协同相关部门共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司可视需要,要求派驻员工签订《派驻马来西亚员工承诺书》。
第七条派驻工作:派驻马来西亚的有关必要文件,如往来机票、签证、工作证等,由综合办及相关单位协助办理,费用由公司全额负担。
第八条出勤管理:派驻员工出勤管理(包含上下班时间及节假假日等规定)依派驻地当地的规范执行,日常考勤由马来西亚项目部主管管理,每月30号之前汇总后以电邮形式发送到人力部;日常事、病假,马来西亚项目部主管核准,报人力部备案。
第九条假期管理:派驻员工每半年享有10天返乡假(不含周末),返乡假差旅费(经济舱)由公司承担。
1、休假期间必须安排一天时间到公司述职。
2、派驻员工于到达派驻地第6个月起,可申请第一次返乡假。
3、返乡休假应提前15天向主管领导申请,并经分管副总同意后方可休假。
4、因故未返乡休假者,经项目部主管和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后,可改于派驻地休假。
5、因工作需要,返乡假可顺延一次,累积休假。
6、派驻员工享受马来西亚当地的法定节假日,除春节可结合返乡假过节外,不再享受国内的法定节假日。
7、派驻员工派驻期间,因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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